社会运动我认为是一种在政治体制外的相对弱势,不得已才进行的体制外活动和集合,如果可以体制内解决,谁需要这么辛苦。
民主国家每个人都有自我表达的权力,通常就是因为体制法规内行不通,社会运动比较容易出现不合乎当时法律或被压迫的情形,没钱没物资没话语权,有时候是真的逼不得已要用激进手段去争取人民目光。
自己比较长时间参与的大埔和太阳花,当时什么申请路权、集会游行审核,根本几乎不可能过,光是集会在场就是违法集会游行法和社会秩序维护,怕被警察突袭大家轮流站岗,参加之前几乎都做好进警局的准备。
从彰化白海豚开始接触社运到现在,说真的我没看过现场可以椅子排排好,依序乖乖入座的抗争,妈的警察冲进来抓人要先收椅子是不是?
真的觉得民主死了、台湾要灭亡、五权体制崩坏、中共介入台湾最高立法殿堂,依序坐椅子、听音乐表演,是展现多少决心,可以让多少人真的感觉有危机意识?
现在被嘲讽被揶揄的人,当年至少是被打被逮捕被扣押的风险,不管你认不认同,他们以承担这些的决心去抗争,对抗他们认为的不公不义。
就算口号的字词相同,重量终究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