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快讯/国会听证权二读通过! 官员“虚伪

楼主: areses (areses)   2024-05-24 21:15:48
官员或民众在立法会撒谎该不该罚,当然。
但问题就在,谎话的标准是什么?我们能保证讲的每句话都是正确无误的吗?就算我们无心
撒谎,但人的记忆总是有偏差的,好比考试,不是你认真去背就能拿满分,很多时候你实际
答错,而你还以为你是正确的,因为记忆有偏差,不准确啊。
所以,我诚心诚意的回答,但无意给了错误答案,那怎么办。如果可以自由心证,那你怎么
确定我这次出错是有意还是无意呢?
或者,我为了保持我的诚信,什么问题我都可以回答不知道,因为我记忆模糊了啊,那你怎
么判定我呢?
所以,这部法律就会变成一部共产党的法律。共产党的法律特地,就是用词模糊,判断无标
准,操作空间大。
于是,如果我占了立法院的优势,我说你撒谎就撒谎,我说你没撒谎就没撒谎,那还有公平
正义可言吗?那立法院不就成了给人定罪的场所了吗?
蓝白现在就是意图要仗着人多欺负人少,还要把这项权力扩大到质询总统,威吓普通人民,
真的是野心极大。
幸运的是,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民主也早已深入人心,保卫民主的号召力远胜于一党私利
和意识形态,才会有千千万万的人民主动走上了街头捍卫民主。
※ 引述 《a0580531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TVBS新闻
:  
: 2.记者署名:
: 林至柔
:  
: 3.完整新闻标题:
: 快讯/国会听证权二读通过! 官员“虚伪陈述”依法追刑事责任
:  
: 4.完整新闻内文:
: 立法院今(24)日继续审查国会改革法案,“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关于
: 听证权的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二读通过,立院得依宪法规定举行听证会,应邀出席人员无正
: 当理由不得拒绝出席,无正当理由缺席、拒绝证言等得经院会决议,处新台币1万以上10
: 万元以下罚锾;出席听证会的政府人员如为虚伪陈述,依法追诉刑事责任。出席听证会的
: 社会上有关系人员为证言时,为虚伪陈述者,得经立法院院会决议,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
: 20万元以下之罚锾。
: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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