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ocean9816 (阿光)》之铭言:
: Newtalk/黄建豪
: 律师涉诈骗不断 王鸿薇提修法“有罪就除名”
: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3月曾召开记者会,指控吴思瑶律师团队律师黄耕鸿以及其他律师涉入
: 诈骗案,更经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后起诉确定,且律师涉诈案件日益严重。王鸿薇今(23
: 日)进一步表示,将提案修正《律师法》,对于涉诈的律师一审有罪,就予以除名,替诈
: 骗集团受害者申冤,更要帮律师界清理门户。
: 王鸿薇指出,有鉴于近年内律师涉诈不断,半年不到,就已经发生3件以上律师涉诈,起
: 诉律师19人,层级更涉及检察官、法官,她提案修正《律师法》,对于犯《洗钱防治法》
: 或《组织犯罪条例》第三条第一项有关诈骗部分,以及发起指挥操纵犯罪组织或参与犯罪
: 者,只要一审有罪,就应该被除名。
律师伦理规范老早就该加重对违规律师的处分了
绿共很爱说要师法欧美先进国家法律
OK 要不要看看人家律师伦理规范怎么写的?
以DC为例 https://code.dccouncil.gov/us/dc/council/code/sections/11-2503
人家规定是律师有犯moral turpitude的罪就是直接除名
moral turpitude的定义可以参考ABA解释
https://www.americanbar.org/groups/professional_responsibility/publications/model_rules_of_professional_conduct/rule_8_4_misconduct/comment_on_rule_8_4/
Offenses involving violence, dishonesty, breach of trust, or serious
interference with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re in that category.
暴力 阻挠司法 不诚实 都被归类为moral turpitude
也就是说那些诈团律师 按照美国的处理方式 就是全部除名没有第二句话
实务上对律师道德的规范也是远比台湾严格
像觉青最爱的加州
就有律师因为酒驾撞死人被除名
也有人只是跟客户打炮就被停权好几年的
看看人家精美的惩戒纪录
https://www.dailyjournal.com/articles/cal_lawyer?category=Discipline+Report
每个月都好几个律师被拔牌或停权的
反观台湾
酒驾撞死人还能继续实习
跟客户打炮 搞错利益冲突不回避 只是收到小小申诫 回头继续当绿师代言人
对司法界老鼠屎惩戒如此之轻
也难怪大家会瞧不起所谓法绿人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