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黄羿馨
3.完整新闻标题:
助理薪水捐服务处构成贪污? 律师旁听高虹安助理费案后吐见解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地院审理新竹市长高虹安助理费案,昨辩论终结,全程旁听的律师苏奕全今在脸书表达
见解,认为实际付出劳务才是能否领取合法所得的重点,纵使助理领到应得薪水后捐出给服
务处,也不构成贪污不法;助理们透过辩护律师表达,认为他们有加班劳务,基于劳基法本
就可请领加班费。
苏奕全指出,本案相对其他审理案件,确实是非常密集开庭,助理们昨天发言时也很明显充
满无奈、委屈、甚至愤怒,很明白讲根本是祸从天降、无妄之灾,每一位被告包含高虹安都
没有前科,可能甚至都是第一次上法院,对程序完全未知,加上各式言论推波助澜下,但情
轻法重,几位助理选择认罪求缓刑也是相对轻松的选择。
苏奕全说,但法院审理过程中,助理们也透过辩护律师表达,认为他们有加班劳务,基于劳
基法本就可请领加班费,此处应该也没有违反法律,辩护律师们现场举出很多过往判决来佐
证,助理有付出等价实质劳务即有权请领合法所得,本可自由处分捐出。
苏奕全指出,许多辩护律师有提到的云林县议员黄凯助理费最高法院判决,其中指黄姓服务
处大总管,因体恤黄凯服务处开销,将其应得薪水捐出,“黄某将其应得薪水捐出供作黄凯
聘任其他助理及补贴服务处开销之用,尚难认有施诈术或不法所有之意图”,因此苏奕全认
为,这样意旨确实代表有无实际付出劳务,才是能否领取合法所得的重点,纵使助理领到应
得薪水后捐出给服务处,也不构成贪污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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