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林长顺
3.完整新闻标题:
高虹安称立院零用金行之有年 法官:这样不对啦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高虹安涉诈领助理费案,今天再度开庭。高虹安在庭上表示,助理回捐
零用金在立法院行之有年,非她独创。审判长指出,“这样不对啦”,助理薪资是用于养
家的。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内虚报或浮报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费到预算上限金额,总计
诈得新台币46万30元。台北地检署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高虹安及前助理黄惠玟、
陈奂宇、陈昱恺、王郁文共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期间,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在庭讯时均认罪,并请法官依法减刑且
宣告缓刑;王郁文、高虹安则否认犯罪。北院今天再度开庭,上午进行提示证据等程序。
高虹安提出包括民进党立委助理薪资回捐列表,她表示连资深立委都这么做,可见这是立
法院行之有年的事情,并非她所独创。
审判长廖建杰指出,“这样不对啦”,他很难想像制定劳动基准法的立法院,怎么会有如
此行之有年的作法,助理的薪资应该是带回去养家的。
5名被告被问到对笔录有无意见时,王郁文再度提到去年4月间在北检侦讯时有16分钟没有
录音录影。
至于“消失的16分钟”讲了什么,王郁文律师表示,检察官提到“就是要侦办高虹安,王
郁文只是沾上一点边”,律师询问起诉高虹安是不是上级决定的,检察官回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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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这篇新闻重点应该是最后一句才对吧
律师询问起诉高虹安是不是上级决定的,检察官回答“是”
长官换人所以可以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