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觉得高雄选出黄捷那一区的,是不是一堆猪哥...选一个除了年轻外一无是处的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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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规定:
质询之答复,不得超过质询范围之外, 并不得反质询。
请问次长的早餐是关于他承办业务内容,或是内政部的行政体制、相关法条吗?质询啊!
妳质询问这种内容根本不叫质询,还是以后要改个外号:
早餐立委!
除此之外,被质询人经主席依前项规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复却仍违反者,由主席或询
委员提议,出席委员五人以上连署或 附议,经院会决议,处被质询人二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
以下罚锾。
规定在哪里,黄捷是要找哪五个笨蛋给她一起当早餐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