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民众党说明国会改革47条有无侵害人权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24-05-22 14:47:38
※ 引述《xgame333 (San)》之铭言:
: 我有个疑惑的点
: 影片中的法条是这样写
: https://imgur.com/a/cK4QIvQ
: 小组可调阅政府机关、部队、团体等相关人资料
: 但实际上法条47条是这样写
: “第四十七条 调查委员会或调查专案小组为行使调查权,得要求政府机关、部队、法人、
: 团体或社会上有关系人员于五日内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及档案。但相关文件、资料及档案
: 原本业经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先为调取时,应叙明理由,并提供复本。”
: 我是了解图卡就是要简略易读
: 但两段文字针对对象的语意好像不太一样
: 影片段落容易被解读为限定这三种单位(政府机关、部队、团体)的人员
: 但47条的原意,其实可以解读成"所有"有关人士
: 解读不同,就容易被拿来扩大解释
我是满认同要写死一点
毕竟大家还记得IWIN吗?
这玩意老早就有了
偏偏就在之前我们的政府官员突然想到图画两个字
好像可以用来管到二次元的色图耶
于是就跳出来喊说
管你是三百岁龙娘,还是千岁吸血小鬼
只要是幼态
全部有机会关七年
但法条内容明定了是指未成年的儿童
是要保障具体存在的自然人法益
而二次元色图
龙娘与吸血鬼小鬼明显的不可能真实存在
但我国政府居然要跳出来保障他们的色图不被流传与持有?
甚至原立法的民进党委员范云也跳出来说
立法原意并没有包含二次元色图
但当时政府还是要硬管
最后还好是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多次开会才阻止了政府的暴走
现在想想真的好险
民进党的立委们居然差点拉不住我们民进党政府扩权耶
所以这种法条的适用范围怎么能不写得仔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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