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国会纵火案(德语:Der Reichstagsbrand)是德国建立纳粹党一党专政独裁政权的关键事件
希特勒于1933年1月30日在多个右翼政党支持下被选为德国总理,
但他领导的纳粹党在议会584席中只占有34%的席位(196席)。
他希望通过魏玛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授权法》,
授权法规定总理可以不通过议会自行制订规章以代替法律,
可是授权法需要国会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员通过才能生效
当时左翼的德国社会民主党是议会中第二大党,占有20%席位(121席),
第三大党德国共产党占有17%席位(100席),
两党坚决反对通过《授权法》。
希特勒要想占有议会需要的三分之二多数,必须压制共产党,
因此他大力宣传德国正处于共产党发动革命的关键时刻,
只有通过《授权法》才能制止共产党发动革命,否则德国就会处于共产党的恐怖统治中。
国会大厦纵火事件发生后,他立即宣称这是共产党发动革命的信号。
随后1933年2月28日《国会纵火法令》发布,将德国共产党列为非法。
3月5日,重新选举结果647席中,纳粹党赢得了288席,社会民主党取得120席,
共产党虽然被列非法,仍取得81席;
纳粹党加中央党(73席)席次虽过半数,但仍没有能达到2/3不足以修宪。
最终取消德国共产党的席位,且对缺失席位并不重新选举;
同时对德国社会民主党成员进行恐吓和人身威胁,最终社会民主党人26人弃权,仍有94人反对;
由此终于获得议会需要的三分之二多数赞同通过《授权法》。
可以说 纵火案让纳粹党开始掌握了德国走向的关键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