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Alre7sQ.jpeg
https://i.imgur.com/v9Osmn2.jpeg
这两张图是哪一个无脑人做的啊!?
还是不懂法令不得与其他法令有所牴触
除非有违法之虞
比如说
商业机密
这个无脑人大概不知道有 "营业秘密法"
除非 跟政府有合作 比如采购 或 标案
有违法 或 弊端之虞
引起立法院注意 进而成立调查小组 因为有违法或弊端之虞
(大家还有印象 之前鸡蛋采购 官员都推给合约是民间公司的机密范畴 无法提供)
请注意关键字"弊端 违法" 而不是无故
这就是国会调查权的立法精神啊
再来 军队资讯 或国防外交机密
会扯这个 更是无脑到极点
国家机密保护法就在那边
(麻烦这位无脑人 国家机密保护法8-11条先去看一遍好吗 鬼扯一大堆)
另外还有
"立法委员行为法"第10条
立法委员依法参加秘密会议时,对其所知悉之事项及会议决议,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
漏。
一个法条的修法
要攻击之前 先去把相关法令全部RUN一遍好吗
屎人做的懒人包 还是屎啊
但是却有无脑人相信屎人说的话 说是香的
还抢著吃
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