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积电人夫晕船“网婆”抛家弃子 小三无

楼主: comp2468 (ilikemiku)   2024-05-20 09:41:32
※ 引述《yu1164 (口业姬)》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三立
: 2.记者署名:
: 林意筑
: 3.完整新闻标题:
: 台积电人夫晕船“网婆”抛家弃子 小三无辜喊:只是同居没发生关系
: 4.完整新闻内文:
: 台中一名在台积电上班的人夫阿杰(化名),在网络上认识一名“网婆”后在台南、台中
: 等地相约开房间,甚至直接搬离住处与网婆同居,最终阿杰遭邱姓妻子提出侵权损害赔偿
: 告诉,一审判人夫得赔18万元、女网友赔25万元,仍可上诉。
: 据判决书指出,一名台积电产业作业员阿杰与邱女结婚后,2人育有一名孩子,但阿杰又
: 在网络游戏上认识一名女网友,阿杰与女网友相识后,时常相约到台南、台中等地的汽车
: 旅馆开房间,邱女得知后气炸与丈夫阿杰沟通后,阿杰则签下外遇和解书、侵害配偶权和
: 解书。
: 但后续邱女又发现丈夫与女网友“藕断丝连”,甚至还跟女网友还一起租屋同居,因此分
: 别向丈夫、女网友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告诉。案件审理期间,阿杰否认与女网友有不正当交
: 往,而女网友也否认与阿杰有性关系,也说是阿杰被妻子赶出家门,她只是替阿杰代寻租
: 屋处。
: 女网友也指出,因为邱女会追踪她,让她感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才会与阿杰一起住在租
: 屋处,但没有与阿杰发生性关系,更没有侵害配偶权。
: 经法院审理,阿杰与女网友自去年9月起同住在台中的出租套房,且在10月间有被拍到一
: 起生活、购物,一同进出家门,依照一般社会经验,男女双方如未发展为交往关系,不会
: 共同居住在同一空间,显然二人逾越一般两性交往,有发展超越友谊的异性交往关系。
: 一审时法官认为,正宫邱女目前从事服务业,月收2万多元,而阿杰在担任台积电员工,
: 月薪8万多元,而女网友从事托育工作,月薪约3万多元,审酌资力、社会地位等情状后,
: 判人夫得赔18万元、女网友得赔25万元,仍可上诉。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reurl.cc/MOj5LL
: 6.备注:
废掉通奸罪是不是就变这样啊,赔的钱工作几个月就有= =
然后法官还帮你斟酌社会地位财力帮你少赔
赔的钱连婚礼都办不起笑死
更不要说通奸者配偶不知道怎么拿到通奸者给的钱
还要通奸者配偶自费长期蒐证,太惨了,不知道蒐证花了多少钱跟时间,离婚还要承受异样眼光。
有通奸罪至少还有公家机关帮你,搞不好他们开房就能进去蒐证顺便戳破谎言。
为啥新闻常写法官斟酌加害者的情况没斟酌受害者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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