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看不下去了,再来一个简单的问答懒人包。
柯建铭对媒体说,过去 30 年国会从未这样违法。
- 违什么法?哪一条法?
柯建铭没说。
那我们从他其他的话来猜:
“完全违法表决,国会已死!”
- 什么叫做违法表决?
媒体说:韩国瑜把记名表决改成不记名举手表决。
- 举手表决违法了吗?
违个屁法,根据《立法院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
“本院议案之表决方法如下:
一、口头表决。
二、举手表决。
三、表决器表决。
四、投票表决。
五、点名表决。”
举手表决本来就是写在议事规则里面的表决方法,
- 怎么说得好像违法一样?
除此之外,柯建铭还说:
“没有经过协商讨论,就直接表决。”
- 有没有协商讨论?
明明就有啊,所有条文都上传到立法院网站,会议过程、协商过程也是。
- 协商有没有结果?
当然没有。
- 那怎么可以表决?
根据《立法院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
“讨论终结或停止讨论之议案,出席委员有异议时,主席得提付表决。”
讨论终结,可以表决。
停止讨论,也可以表决。
- 这什么意思?
也就是协商不一定要有结果啦,有讨论过,没结果,陷入僵局了,一样可以透过表决来下决
定。
- 所以,到底违法在哪里?
可能在民进党的心里吧。
- 国会会香港化吗?
关香港屁事啊 XD
不要不知道讲什么就扯香港、抗中保台好不好,
很腻,谢谢。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
: 怒批违法表决、国会已死!柯建铭轰3人是台湾历史罪人
: 3.完整新闻标题:
: 蔡百灵
: 4.完整新闻内文:
: 国民党及民众党昨(17日)在立法院院会强行处理“国会扩权”法案,期间立法院长韩国
: 瑜不仅将记名表决改为“不记名举手表决”,甚至喊出反表决,引发外界质疑,民进党立
: 院团总召柯建铭今晨对媒体表示,过去30年立法院从来没有这样违法,没有经过协商讨论
: 就直接表决,并批韩国瑜及傅崐萁、黄国昌3人“狼狈为奸”,是台湾历史的罪人。
: 综合媒体报导,立法院昨审议蓝白所提“国会改革法案”,议事持续到深夜12点,在立法
: 院长韩国瑜宣布裁示下周二继续审议后,立委才陆续离开议场,柯建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
: 则质疑,过去30年来,立法院从没这样未经协商讨论就直接表决,并指这样的国会以后会
: 马上香港化,直呼这是国家最危急的时刻,批评蓝白立委将国家推到悬崖里面。
: 柯建铭也直言“完全违法表决,国会已死”,并点名韩国瑜及国民党总召傅崐萁、民众党
: 团总召黄国昌3人“狼狈为奸”,是“台湾历史的罪人”,强调“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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