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就外行人的说法了,而且沦为国昌幻想的理想世界.
: : 第三点,藐视国会罪入刑法
: : 请问国会作为立法权的代表
: : 自行宣称听证对象/质询对象藐视国会,移送检调,诉诸刑责
: : 这是不是有侵犯司法权领域的危险?
: 笑死人了
: 自己都说移送检调
: 起不起诉、判不判刑都是司法机关
: 然后说会侵犯司法权?
: 那行政机关每一件移送检调的都在侵犯司法权囉?
: 还是你觉得只有行政机关可以移送检调其他机关都不可以?
: 抑或是要用"国会告发"你才觉得不侵犯司法权....
听证对象也会是法院调查的案件喔,假设法院判决A,国会不满,认为要判决B,然后找
该案相关人士人出来作证,这就是在侵害司法权喔.
搞清楚国会调查的对象也会是司法调查的对象,在日本,1940年代国会还可以调查
司法部门机关,要求书面质询,改判决施压,甚至直接传唤检察官、检察总长当证人,照
台湾民众党的条款法务部长也可以叫去国会被判藐视国会喔,这样不会被有芯人士拿来
影响司法?今天诈骗集团除了牵涉立委 连法官都有,这种法条一过,准备看他们花式表
演.
假设今天傅崐萁的弊案被调查,找该案件相关人等甚至检察官出来当证人,接着直接说你
逞口舌之快所以移送检调,你觉得没干涉司法权吗?
还有别忘记以前立法委员的“钱呢?”如果收受贿赂的立委找法务部长出来听证,你觉得
他想干什么?
至于台湾民众党提的
第七十四条之一
藐视国会,指依法应到立法院备询或列席说明之政府官员,非经立法院
院会或各委员会之同意,而无故缺席者;或明显意图以实问虚答、避重
就轻逃避监督,或其他任何方式阻挠、藐视或不尊重院会或委员会程序
之行为。
根本就是在搞笑,国外是用在国政调查,你天兵的用来一般质询,前面一堆贪污立委“钱
呢?”泄密立委,如马文君泄密案,全部都是拿来上下其手的空间,一句话,两岸一家亲
你敢信?
“逃避监督”什么概念?实问虚答又是什么概念?藐视或不尊重院会又
什么样概念?请问法官会怎么判?
刑法一百条也是法官判喔,但里面不确定的概念由当权者定义,例如“颠覆政府”,这边
藐视院会显然是以蓝白党利益集团为主,你觉得法官要判这个东西不会参考他们的意见?
服膺他们的指控?好,假设是以绿党团来提出藐视国会罪,办柯文哲的弊案或者找台北市
的官员或蒋万安来听证,然后用“虚伪陈述”来起诉,蓝白觉得没问题?
更别提蓝白的藐视国会罪还涵盖了有关之机关、法人、人民团体及个人.
记不记得八卦板以前那个带风向造谣被苗博雅公开处刑的市府员工?
北市府网军现形记》承认发幻想文、被议员要求现场唸造谣贴文
https://pourquoi.tw/taiwan-news-20220613-1-1/
改天批评立委你也准备被叫去国会了,别忘了,之前有人只是去彰化社头乡公所图书馆
讲某个立委的坏话,就被警察搜索+查IP了.
: : 你说立法院官网有资料要人去查,那我查下来就是这几个版本打架
: : 如果以最严格,也最有可能通过的蓝营版本来看,上面的疑虑都是存在的
: 笑死人了说看过的几个版本
: 结果随便拿一个版本来就有针对你提的规定详文
: 不要自己想像、还是看侧翼懒人包就来....
: 关系文书(含审查报告)PDF
: 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4/LCEWA01_110114_0027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