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当年在立法院的你,为什么今晚在家

楼主: coii (王者Federer)   2024-05-18 08:26:16
※ 引述《IAmFreeAndU (116一起帮国民党送终)》之铭言:
: 标题: Re: [问卦] 当年在立法院的你,为什么今晚在家
: 时间: Sat May 18 02:45:11 2024
:
: 具名提出质疑的公众人物
: 跟匿名的使用者
:
: 哪个有公信力一目了然吧?
你的逻辑该重修,具名提出才有公信力,那干嘛还要保护吹哨者?
是否具名 & 是否有公信力,是等价的?
: → songwaiwai: 他马的根本不应该出现的烂法还要护航 223.138.67.85 05/18 03:00
电业法也很烂阿,谁过的?
: 得到的资讯就是
:
: 送审的法案是新一版
: 然后只有蓝白知道
: 所以跟立院影片中讨论的东西已经无关
:
: 除非你是法案草拟者
:
: 然后具名反击
: 澄清送审的版本与影片中相同
那你是法案草拟者吗? 请问你透过哪一套祕法肯定苗博雅说的就一定是对的?
:
: 不然为何要相信你的论述?
你的论述:"XXX有具名,所以他说的是对的,其他人都在骗"
你要不要认真想想
: 推 pumapupa: 如果证据是对的 具不具名很重要吗 61.228.157.71 05/18 03:17
: 因此我才问对方是否为法案起草人啊
: 在双方都非当事人的情况下
:
: 谁说的是对的?
:
: 既然无法佐证
: 那么接受具名人士提出的论述
: 合情合理吧?
某人具名说:"你吃三斤翔,可以活到100岁。"
你想品尝一口吗?
: 推 eachau: “无所本”通过的法条? 您确定吗? 其实 106.105.5.233 05/18 03:25
: → eachau: 这是民进党的事务。 难不成您真的会相信 106.105.5.233 05/18 03:25
: → eachau: 都已经排进院会的法条是可以“新提案”吧 106.105.5.233 05/18 03:25
: → eachau: ? 还是您真的以为那些立法院议事人员都是 106.105.5.233 05/18 03:25
: → eachau: 人形立牌? 提案和委员会条文不同处,还 106.105.5.233 05/18 03:26
: → eachau: 能排进院会审查表决? 这么扯的讯息 还会 106.105.5.233 05/18 03:26
: → eachau: 有人相信 才是令人咋舌吧…… 106.105.5.233 05/18 03:26
: 可是现在指控确实是如此
:
: 你若是议事人员
: 我也很想相信体制
所以你是不相信民进党这八年建立的体制,
还是民进党变成少数,失去主导权的体制?
:
: 但连台北市政府都有造假会议纪录的可能性存在耶
:
: 你觉得上述这件事让人瞠目结舌吗?
: 我也很诧异啊
:
: 动摇体制的不是政治攻防
确实
动摇体制的是死忠到某某政治人物亮出名号就信的普罗大众
: → HaRdeSt: 大家2月就职首要目标就是要修这个 114.24.220.28 05/18 03:40
: → HaRdeSt: 你准备了八年,结果4/15只有其它两党送案 114.24.220.28 05/18 03:41
: → HaRdeSt: 然后还说人家卡你草案,我真的黑人问号 114.24.220.28 05/18 03:42
: 你的大家是谁?
:
: 至少不能代表我耶
HaRdeSt文内的"大家"是指新上任的立委诸公
所以你是修法的人?
还是你认为你投票选出的立委不能代表你?
所以你要推翻目前的间接民主制度?
: 今天民生法案不讨论
: 硬要先排政治性高的法案
: 怪民众反扑?
:
: 所以最后的目的是洗脸还没上任的赖清德...
: 推 eachau: 这部法案若在5/17没通过,到了5/20会有届 106.105.5.233 05/18 04:12
: → eachau: 期不连续的问题,届时所有法案会全部打回 106.105.5.233 05/18 04:12
: → eachau: 原形。通通都从头再来。所以民进党的策略 106.105.5.233 05/18 04:12
: → eachau: 就是要想办法过520,因为他们压根不想通过 106.105.5.233 05/18 04:12
: → eachau: ,才会采用议事拖延战术。 再者 再强调一 106.105.5.233 05/18 04:12
: → eachau: 次,不是“急着”通过, 是这部法案已经 106.105.5.233 05/18 04:13
: → eachau: 拖够久了…..是还要拖多久…..4/16审查也 106.105.5.233 05/18 04:13
: → eachau: 只是部分条文修正,和“全新法案”概念完 106.105.5.233 05/18 04:13
: → eachau: 全不一样…..这很难攻防一方面是因为网络 106.105.5.233 05/18 04:13
: → eachau: 留言迅速,根本不可能“即时澄清”,另一 106.105.5.233 05/18 04:13
: → eachau: 方面就像错假讯息…..“怎么会有这种离奇 106.105.5.233 05/18 04:13
: → eachau: 说法出现…..”只能把实情再说一遍…..“ 106.105.5.233 05/18 04:13
: → eachau: 正所谓造谣出张嘴,破谣跑断腿” 106.105.5.233 05/18 04:13
: 推 eachau: 民生法案不讨论? 是哪个法案?还是你是 106.105.5.233 05/18 04:16
: → eachau: 指没排进院会那些? 那可能有真的讲不完… 106.105.5.233 05/18 04:16
: → eachau: .. 再来和洗脸总统无关,洗脸总统的是邀总 106.105.5.233 05/18 04:17
: → eachau: 统到国会进行国是会议报告。和国会听证权 106.105.5.233 05/18 04:17
: → eachau: 不是同一件事,不可混为壹谈。 106.105.5.233 05/18 04:17
: 但是说谎有刑责吗?
大哥,你是认真的?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75893
说谎有程度之分,一般民众在网络乱传讯息都可能犯上刑法。
更何况是要对全民负责任的政府官员?
政府官员在立院接受质询说谎,你真的能接受?
: 除非是上法院作伪证
:
: 今天犯法就是交由司法处置
: 何必叠床架屋?
何来叠床架屋?
将"官员接受质询" => 视为 "在法院作证" => 对受质询时言论负起法律责任
质询事后,如被发现可能虚假呈诉,检附相关证据交由司法单位调查
这个法就是给予法源依据,进行监督
: → HaRdeSt: 国民有知的权利,官员隐瞒实情对人民有益? 114.24.220.28 05/18 04:22
: → HaRdeSt: 现在官员接受质询被抓包说谎,隐瞒实情 114.24.220.28 05/18 04:23
: → HaRdeSt: 是没有罚责的 114.24.220.28 05/18 04:23
: 实情与否也要调查之后才知晓
:
: 话说的保守算不算隐蔽?
:
: 既然都交由司法机构处置
: 那现在是在做什么?
没有法源依据,就是需要修法
: → HaRdeSt: 修订的就是发现说谎,转交监察院、司法院 114.24.220.28 05/18 04:25
: 那立委诸公不会想办法把官员弄上法院吗?
: 本来就是要互相监督啊
没有法源依据
: 国会改革的结果是让监察院的地位更稳固?
跟监察院有毛关希
: 要这样诉诸大众吗?
: 推 eachau: 呃……怎么变成是“我”必须要提到优点? 106.105.5.233 05/18 04:29
: → eachau: 因为公听会里专家学者,都有很多更完整的 106.105.5.233 05/18 04:30
: → eachau: 论述了呀......国会听证权优点就是能更确 106.105.5.233 05/18 04:30
: → eachau: 时的监督行政权,但也不是没有缺点。 就是 106.105.5.233 05/18 04:31
: → eachau: 国会议员的影响力更大了,也就是民进党主 106.105.5.233 05/18 04:31
: → eachau: 张的国会扩权。但两权相害取其轻。如此罢 106.105.5.233 05/18 04:32
: 我想说
: 官员若真心要说谎
: 而立委又没办法查证的情况下
:
: 这部法律通过之必要性?
民众若真心要闯红灯
而警察又没办法查证的情况下
这部法律通过之必要性?
你的逻辑真的很特别
: 假若最后都需要通过司法机构
: 为什么不要直接将官员告上法院?
:
: 上法院
: 被告也不得作伪证
: 不是吗?
就是要把国会变成跟法院依样需要严肃面对
建立法源依据,让受质询的政府官员对言论负责,建立责任政治的根基
: → eachau: .这又是另一个议题了。 106.105.5.233 05/18 04:35
: 我不支持说谎
: 但没有弊案的谎言很重要吗?
:
: 法律都能接受被告说谎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只有被告,如果你是出庭作证,你就要对你的言论负责。
政府官员接受质询就是到国会作证,你竟然接受在这样的场合说谎?
: 推 eachau: 这部法就是要让行政官员上法院呀…..不然 106.105.5.233 05/18 04:39
: → eachau: 你是要以哪个名义告发@@?还是您现在是转 106.105.5.233 05/18 04:39
: → eachau: 而支持了@@? 106.105.5.233 05/18 04:39
: 所以说谎要上法院?
: 就算没有犯法?
:
: 请问你知道现在在说什么吗?
你知道你再说什么吗?
: 推 eachau: 是的 藐视国会罪 在国会说谎是有罪的。我 106.105.5.233 05/18 04:41
: → eachau: 很清楚这件事。 且这件事确实是重要的。 106.105.5.233 05/18 04:41
: 我不懂
: 被告都有权利说谎了耶...
别再扯被告了,又再乱扯一通
:
: 现在官员的人权在哪里?
入监服刑会给他有假释机会的,不用担心。
: 难怪DPP说这违宪啊

: → eachau: 国外的先进国家大多有类似的法律条文唷 106.105.5.233 05/18 04:41
: 可是说谎没有罚则啊
:
: 除非是像美国一样召开公开听证会
: 问题是美国听证会本来就有法官在
: 所以说谎等于伪证
建立法源,让在国会说谎,视同作伪证,很难懂?
:
: 两个的差别很大耶
: → eachau: 不然国会殿堂一再的在错假的讯息上打转… 106.105.5.233 05/18 04:43
: → eachau: …绝不是人民之福…. 106.105.5.233 05/18 04:43
: → eachau: 你可以说不清楚 可以说不知道。但你偏偏要 106.105.5.233 05/18 04:44
: → eachau: 说谎…… 官员说谎是何等大事…..只是台湾 106.105.5.233 05/18 04:44
: → eachau: 人民习惯了……唉….. 106.105.5.233 05/18 04:44
: 那我选立委干嘛
:
: 立委没本事揭弊 监督
国中小某些没有号志的路口都有交通导护,
在路口偶尔会有些抢快不让的汽机车。
交通导护能干嘛?只能眼睁睁的看者他们闯过去。 
今天立法让交通导护,在"特定时间、区域"执勤时,可拍照举证乱闯的驾驶。
再交由交通大队审理、裁罚。
: 要寄望大家都是诚实乖宝宝
:
: 这不符合人性...
就是不寄望大家都是诚实乖宝宝,所以需要建立法源,让说谎的人事后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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