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兴海洋能的迷雾:海域空间冲突、申设程

楼主: NEDYA ( )   2024-05-17 09:22:46
新兴海洋能的迷雾:海域空间冲突、申设程序不明、连实验计画都受阻
2024年05月16日
环境资讯中心
记者 李苏竣报导
我国制定2050净零排放路径,除了力推风电、光电,国发会也将海洋能列入前瞻能源。经
济部目标2030年要完成MW等级的的海洋能发电示范机组,2035年达成最多10MW商业运转发
电。但产学界指出,海洋能申设程序繁琐,与其他海域使用需求冲突,研发可能受阻。海
洋能产业发展协会理事长庄闵杰上月在“第二届海洋能产业发展论坛”上呼吁,目前台湾
对海洋能的利用非常少,没有成功商转案例,政府应加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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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能发电有多种形式,目前台湾仍没有商转案例。图为位于美国加州的CalWave Power
波浪能机组。图片来源:维基百科Calwave(CC BY-SA 4.0)
连实验计画都受阻 学者:问题出在海域冲突与程序不明
新兴能源的第一步是研发,我国海洋能研究行之有年,国家海洋研究院、中央研究院、工
业技术研究院等单位都有相关计画,海洋大学、台湾大学或成功大学等大专院校的机械、
河海工程或船舶相关学系也有相关机组件的研发或测试计画。既然研究量能如此活跃,为
何海洋能发电成果仍然没有出现在大众眼前?
国家海洋研究院副院长翁健二举例,国海院曾提出一个海洋能发电实验案,先是取得海委
会海域使用申请、地方政府同意,除了海中发电机组本身的申请,海缆输电回陆上的范围
也要审核,向渔业署确认渔场、经济部地矿中心确认海底矿产、文化部确认水下文资保护
、内政部海岸管理审议、林业署海岸防风林确认,内政部地政司确认地籍,还一度被要求
赴环境部做环评审查。
连珠炮一样的讲完,实际跑完流程却已过去了大半年。翁健二感叹,只是小小的实验案,
各部会的大大小小审查如“过五关斩六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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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能发电申设流程。图片来源:台大风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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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研究院副院长翁健二。图片来源:海洋能发展协会提供
一路上跌跌撞撞,法规与行政程序都还需要协调。海委会海洋资源处长王茂城认为,过去
很多陈抗事件就是因为资讯不够透明,例如离岸风电没有事先把海域做好规划,导致渔民
大反弹。针对海洋能的海域空间竞合问题,应透过《海域管理法》处理,先统整各机关的
用海需求,再由政府协商选定出示范区位开放业者申请,而不是让用海业者一一找主管机
关确认“不反对”才能用。
海委会也曾经协助申请一个2MW以下波浪能实验案,却碰上“海域没有地号”问题,而无
法申请土地使用同意书,导致延宕。据他转述,海委会主委管碧玲认为政府推动前瞻能源
不该是这样的态度。
“现在申请流程真的很惨”,王茂城直言,政府应该提供单一窗口供业者申请,因为涉海
法规很多,海委会愿意出面建立会商审查机制,整合跨部会审查需求。也希望经济部一起
合作启动沟通,或是透过再生能源条例修法处理海洋能瓶颈。
“0案例”滚不动 能源署:缺数据、缺经验
台大风险中心助理研究员施怡君指出,海洋能发电为新兴产业,涉及的权责机关与法规众
多,缺乏明确的海洋能的申设及许可程序。加上海域使用冲突问题,如渔业、海洋观光游
憩、航运及港埠、海上再生能源,或是其他科学研究及海事工程等需求,有赖“海域管理
法”及“海洋保育法”加速立法解决。
经济部能源署前瞻能源组副组长郑如闵举例说明,若是申请岸基式波浪发电,流程可以想
像成陆域风电,离岸的海洋能发电就跟离岸风电一样。如果要拿电业执照,流程和任何发
电形式也都一样。但因为目前还没有案子出来,申设流程双方都还不熟悉,可以再讨论如
何简化。
台湾海洋大学河海工程学系教授翁文凯建议,政府支持产学界合作,应先提高趸购费率,
吸引业者投入研发。海洋能产业发展协会也呼吁,海洋能前期建置成本很高,趸购费率却
连续三年维持每度7.3元,对业者没有帮助。
郑如闵回应,理论上各种形式海洋能发电都应该提供不同费率,但现在没有海洋能申请设
置案例,所以先给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费率,未来再滚动调整。能源署正在进行海洋
能热点盘查,也发现“这里(台湾)是金山”,但是要挖金山的工具必须要有商业规模,
所以经济部在设定政策目标时相对务实。
https://e-info.org.tw/node/23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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