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nn (古美门上身)》之铭言:
: 先说结论 厂商不可能出来承认有抄袭的情事 有本事请阿六仔到台湾提告
: 你说他违反著作权法 有刑事责任 不好意思 违反著作权法的刑事犯罪都是告诉乃论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100
不要散布错误的 法律概念,原则上告诉乃论,例外是公诉罪,上面条文写的很清楚。
: 我猜蹦世界大概也已经咨询过律师了啦 反正打死不认 阿六仔又无法跨海提告
不要散布错误法律概念,要提告也不难,对方可以委托律师在台湾提告
再台湾找律师及律师费用,就了解的人来说,比大陆容易还比较便宜
: 这件事件风头过去 就没事了 大家都可以回家囉 嘻嘻
其实如果大家像觉青一样,愿意不停的检举,还是有可能让厂商付出代价
至少迫使厂商取得中国原作者的授权,不要再继续丢人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