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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瑞桢
3.完整新闻标题:
吉他老师伸咸猪手强摸女高职生 乐器社老板被判连带赔钱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一名高职女学生,2022年到中市一家乐器社学吉他,却
被江姓吉他老师伸咸猪手乱摸,强行猥亵与性骚扰3次,江男事后愿意赔偿50万元,获得
缓刑免入狱,女学生再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主张乐器社池姓负责人,应连带赔偿100万
元,池男辩称江男并非他聘雇的员工,是江男自行收费教学,法官不采信辩词,判决池男
应连带赔偿50万元,扣除江男已支付的34万2500元,女学生得请求池男给付15万7500元,
全案确定。
台中市一位高职女学生(未满18岁)到一家乐器社买吉他,还报名该乐器社的吉他教学,
吉他老师是乐器社聘任的江姓男员工担任,不料,2022年1月16日下午,江男于教学时,
竟强行搂腰,伸咸猪手抚摸女学生大腿、臀部、胸部等处,强制猥亵得逞两次,之后又伸
手触摸女学生背部,还问“内衣的釦子不是2个吗?”趁机性骚扰1次。
江男的犯行,刑事部分依序判刑1年、8月与5月,不过,江男愿意赔偿50万元,且调解成
立当天,支付30万元给女学生,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审谕知缓刑5年,免除江男入狱之苦
。
针对民事部分,女学生控告乐器社(负责人池姓男子),声明应赔偿100万元,她主张,
自己受江男的侵害,留下无可抹灭的阴影,受精神损害,乐器社是江男的聘用人,应负起
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池男答辩说,乐器社并无音乐教学,江男是自行招生、收费、安排教学课程,并单纯使用
乐器社场地教学,他与江男无任何劳务、指挥监督等雇佣关系,声明驳回女学生之诉,如
果法院认定音乐社应负赔偿之责,应以30万元为适当。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认为,池男在刑事审理作证时,不否认聘雇江男,女学生也说,选购吉
他时,是江男介绍她挑选吉他,显示确实是池男独资经营的乐器社,江男担任乐器销售与
吉他教学等职务,是池男的受雇人,江男于执行吉他教学职务时,不法侵害女学生,依民
法第188条第1项规定,“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由雇用人与行为人
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池男应负起连带赔偿之责,但女学生求偿100万元太高,应以50
万元为适当。
法官强调,江男已与女学生和解,且调解当日交付30万元,剩余20万元分期付款支付,至
今年4月24日言词辩论终结前,已给付5期分期款共4万2500元,合计已支付34万2500元,
应予以扣除,因此,女学生得请求池男给付的金额为15万7500元(50万元减34万2500元
),全案判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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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性骚扰17岁女学生,赔偿50万缓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