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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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者署名:
记者 蓝婷滢 / 摄影 刘锦源 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检察官“脱法袍”有事想先走 审判长:蛤?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东一名检察官,日前在开庭审理案件中,突然脱下法袍准备离开,遭到审判长制止,他却
回应,已经到了休息的时间,待会有事情得要先走,双方直接在法庭发生争执10多分钟,检
方认为,因为证人是外籍人士,为了翻译,审判长滑证人的手机一个多小时,花了许多时间
;法官则认为,只剩下一部分的讯问,而且证人和通译远从外县市来,如此行为,相当不尊
重这份工作。
开庭审理每个环节都会掌控时间,但难免遇到特殊情况提前或延后结束,台东日前却有检察
官,在审理案件时因为超过中午12点,就直接脱掉法袍准备离开。
台东法院裁决书曝光,上个月10日审理一起洗钱防制法的案件,到了中午12点15分,负责的
罗姓检察官却脱下法袍准备离开,审判长提醒他表示还有被告补充询问的环节,但检察官却
回应待会有事,而且也已经12点多了,审判长愣住回了蛤?他却说下午也还有庭期,最多只
等到12点半,因为中午12点后就不是开庭时间,会这样做,是依据地检署的弹性上班实施要
点,虽然无法拘束法院,但自己得要服从。
不过审判长表示证人远从高雄而来,被告是外籍人士,法院委任的2名通译从双北而来,根
据法院组织法第95条,检察官还是得穿回法袍,将程序走完。
法庭上的争执过程长达10多分钟,中间甚至也有打电话给主任检察官,罗姓检察官认为,因
为被告和证人都是外籍人士,对话纪录都是外文,所以审判长直接走下法台,在证人与通译
旁一边滑手机,一边指示翻译内容一个多小时,针对突发状况无法表示意见,加上下午两点
还要开庭,中午又要看诊所以才会要离开,后续也声请交付当天录音、录影内容。
主任检察官廖荣宽:“本署现在已经启动行政调查,希望能还原法庭活动以厘清事实真相。
”
不过法官认为,如此行为相当不尊重检察官这份工作,而且以法律位阶来说,法院组织法高
于法律,检察官对于提起的公诉案件,不得无故缺席或先行离庭,双方各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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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在那蛤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