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绿委瞎扯修《选罢法》与谢国梁有关

楼主: Madthief (疯贼)   2024-05-13 23:22:45
※ 引述《leocean9816 (阿光)》之铭言:
: 汇流/潘语绮
: 绿委瞎扯修《选罢法》与谢国梁有关 凌涛批:罔顾法律事实秀下限
: 对于国民党提案修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拉高罢免门槛,遭民进党立委林楚茵
: 明目张胆球员兼裁判”、恶意玩弄法律,并牵扯基隆市长罢免案。对此,桃园市议员
: 今(12)日表示,绿委无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31条规定,挑衅在野党、罔
: 本法律事实,根本是秀下限。
基本上两边都有在唬烂的部分
绿营说跟谢国梁有关,实际上修了也影响不到已经在推动的法案
许宇甄说至少要给一年的时间表现,所以才想要提案修改选罢法
事实上选罢法第75条第一项就表明了
‘公职人员之罢免,得由原选举区选举人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罢免案。
但就职未满一年者,不得罢免。’
新闻说的这个提案目前没有查到详细的内容 (还未正式提案?)
不过这次立院两党对公务人员选举罢免法都提了蛮多修正案
进度都是一读
以下是目前公职人员选罢法一读的概略整理
( 不含总统副总统的选罢法 )
第17条 国民党提案(共三版本)
就是针对不在籍投票
有仅针对原住民,也有全部选举
方式有通讯投票,也有转移投票
第26条 民进党提案
要扩大不能参选的资格
原本是曾犯贿选之类的不能参选
扩大为贿选预备犯、既遂犯或未遂犯都终身不能参选
基本上就是李全教条款
第52、110条 民进党提案
第52条主要是对选举文物的新增限制
第110条是针对修改的部分订定罚则
第53条 国民党提案
把民调封关从10天改为3天
第57条 国民党提案
原住民投票方式,因选区原住民过少
可能会有违反秘密投票的情况,算是跟第17条配合
要转移投票
第70、71、73条 国民党提案
目前补选要缺额到1/2,所以区域立委、首长出缺都是补选
但山地、平地原住民都是三席,所以要缺到2席才补选
要修法为缺一席就补选
第76、79、80、83条 民进党提案,并新增第98条之2
修改罢免连署需填写的资料,增加辨识度
并新增假冒连署之罚则
第133条 国民党提案
把目前选政归内政部,选务归中选会改为
选政选务皆归中选会
==
大部分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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