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林业署油炸荔枝椿象踩红线 食药署:若当

楼主: lun8412 (洨渍)   2024-05-10 21:21:55
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记者赖昀岫/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林业署油炸荔枝椿象踩红线 食药署:若当食材贩售 最重罚2亿
4.完整新闻内文:
农业部林业署日前在活动中油炸荔枝椿象,因荔枝椿象非法定食用昆虫,卫福部食药署与嘉
县卫生局派人关切并宣导,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说,会纠正这样的错误行为,不过如果是拿
来当作“食材”贩售,最高可依食安法开罚2亿元。
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嘉义分署,4月27日举办“呷虫王者”课程活动,将荔枝椿象转化
成创意料理,带领学员了解如何利用昆虫生长繁殖快速的特性,林业署嘉义分署副分署长李
定忠说,活动初期规画及行销虽以荔枝椿象移除后入菜来发想,但课程前皆依法规调整内容
,教导学员改以烹饪蜂蛹为主。
李定忠说,课程结束前由环教师示范油炸荔枝椿象的方法,并再次说明及提醒学员非法规规
范内的昆虫不能食用,学员也没有吃油炸荔枝椿象,目前国内可食用昆虫食材仅有蜂蛹、蝉
蛹及一种特定蚂蚁。
林金富表示,荔枝椿象属于外来害虫,食用安全性未经确认,国人也没有食用的历史经验,
在相关安全性未经确认前,呼吁民众避免食用、以维护健康,食安法第15条规定,这类食品
或食品添加物,“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
品或公开陈列”,违者可开罚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产品没入销毁。
林金富说,会纠正这样的宣导方式是错误的,也提醒农民,如果将荔枝椿象囤积公农业部收
购没问题,但不能拿来当作入菜的食材,否则会触犯食安法第15条,会提醒农业单位,未来
举办类似活动时,要留意相关规定。
农业单位过去曾推广蝶豆花入菜,林金富指出,这同样会有疑虑,不过后来给为推广当作农
药染剂就没问题,“但不能把整个蝶豆花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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