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院“打诈新四法” 纳管虚拟货币

楼主: JioJoin (幸福进行曲)   2024-05-10 09:03:51
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黄婉婷、王圣藜、马瑞璿
3.完整新闻标题:
政院“打诈新四法” 纳管虚拟货币
4.完整新闻内文:
行政院会昨通过“打诈新四法”,将币商纳入管制,未来提供虚拟资产、第三方支付服务的
事业或人员须完成洗钱防制、服务能量登记或登录,违者最重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
五百万元以下罚金,国外币商也要在国内落地;另要求TikTok、脸书等一定规模的境外网络
广告平台业者须设法律代表人,违者可重罚两千五百万元,最重可封网。
打诈新四法包含“打诈专法”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以及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通
讯保障及监察法和洗钱防制法修正草案三配套,加强网络广告平台业者与金融业者责任,并
加重诈欺刑责,草案预计包裹送立法院审议。
近期投资诈骗广告泛滥,打诈专法中要求一定规模的境外网络广告平台业者必须在台湾设立
法律代表人,配合政府防诈,若未设立或未下架诈骗广告,可罚两百五十万元以上、两千五
百万元以下,情节重大可封网,数位部将另订子法定义何谓一定规模,预期TikTok国际版、
脸书、谷歌都在规范内。
对诈欺犯罪态样如涉及“三多”将更严厉加重处罚。“三多”包括“犯罪人数多”、“犯罪
被害人多”、“犯罪金额多”,均明确以法律规范。
未来惩诈原则是“骗愈多关愈久”,诈欺金额达一千万元以上,最重可处十年徒刑,得并科
三千万元以下罚金;三人共犯,或使用网络、冒名政府名义诈欺、深度伪造诈欺,有复合式
诈欺手段者,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犯三次不得假释,同时新增“窝里反”条款,犯罪者自
首或自白协助溯源追查,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草案同时将科技侦查手段入法,未来包括GPS定位追踪追车手、M化车定位诈欺电话机房
、使用热显像仪测温救人,都将有条件开放使用。
另外,原先币商管理是透过行政罚,此次洗钱防制法修正后就入刑化,构成特定要件将处两
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内、外币商皆纳入管理,且规范国外币商要在国内落地并完成洗钱防制
登录,才能提供服务。
金管会副主委邱淑贞指出,打诈新四法将个人币商或事业币商都纳入管理,未登记就会面临
刑责。
目前虚拟货币市场约有六十、七十家币商,通过法遵审查的共廿五家,未来将要求所有币商
申报、审查,未来币商公会也将成立,并借重会计师以加强内控。
5.完整新闻连结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795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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