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餐厅拒导盲犬入内 北市:拒绝工作犬进入最高可罚5万元
2024/5/8 21:44(5/8 23:00 更新)
(中央社记者陈怡璇台北8日电)近日发生餐厅拒绝导盲犬进入事件,北市社会局提醒导
盲犬不是一般宠物,是协助视障者安全行进的工作犬,拒绝导盲犬进入将受罚,最高可处
新台币5万元。
北市社会局今以新闻稿提醒,近日发生知名连锁餐厅以宠物为由拒绝导盲犬进入事件,但
导盲犬就像视障者的“双眼”,是协助视障者安全行进的工作犬,而非一般宠物。
社会局表示,若拒绝导盲犬进入,违反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60条规定,若未改善将处
最高5万元罚锾,并须接受4小时讲习,呼吁营业场所业者注意法规,保障视障者及导盲犬
进出公共场所的权益。
社会局并说,已接获民众申诉,正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100条规定函请业者提出改
善措施,届期未改善将处罚锾及接受讲习;并持续加强宣导认识导盲犬,进而减少拒绝事
件;民众若发现违法情事,可详细说明发生人、事、时、地等资讯,提出申诉
依据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60条规定,导盲犬或训练中导盲幼犬及其使用者、合格训练
师、导盲犬寄养家庭等,皆配有相关证件供查验,也有进出公共场所的权利,因此公共场
所、公共建筑物、营业场所(包括餐厅、烘焙坊等)、大众运输工具及公共设施负责人、
业者、使用人等,皆不得拒绝导盲犬及导盲幼犬自由出入,或附加出入条件(如缴纳保证
金、将导盲犬留置店外等),若有违法事实,社会局表示将依法查处。(编辑:张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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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405080415.aspx
不能拒绝导盲犬进入,那可以拒绝盲人消费吗?感觉这个立法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