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1碗方便面代价54.4万元 台中男劝架“假

楼主: Janice1998 (Janice)   2024-05-08 11:17:49
1碗方便面代价54.4万元 台中男劝架“假动作失手”烫伤她的腿
ETtoday
更新于 2小时前 ‧ 发布于 3小时前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辉(化名)2021年11月间为了制止朋友斗嘴,开玩笑声称“再吵就要淋你们哦”,没
想到假动作失手,导致女性友人A的小腿遭方便面汤水烫伤。事后A女提告求偿70万余元,经台
中地院法官审理之后,裁定阿辉应赔偿48万9991元较为适当,加上先前赔偿的5万5000元,
他因为这起事件一共赔了54万4991元。
A女在判决书中主张,她和阿辉是朋友,2021年11月某日凌晨在阿辉的住处与另一名朋友斗
嘴,阿辉当时端著一碗方便面打算放到桌上,为了阻止两人争吵,开玩笑声称“再吵就要淋你
们哦”,并作势假装浇淋,没想到面碗倾倒,热烫的汤水泼洒出来,导致她的小腿受到二度
烫伤,整整3个月无法工作,因此决定提告求偿医药费、不能工作损失、慰抚金等费用,总
计70万6839元。
阿辉则表示,对于上述事发过程不争执,但A女求偿医药费、交通费,有部分费用没有实际
支出单据,不能工作损失也只同意赔偿2个月。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A女后来已经补上缺失的医药费单据,至于交通费的部分,虽然没有提
出单据证明,但她的伤势在左小腿及踝部最严重,的确会造成行动不便,依常情判断,她前
往医院就医应当有搭乘出租车的必要;考量到阿辉先前已经赔偿5万5000元给A女,最终判他
应再赔偿48万9991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https://m.ettoday.net/news/20240508/2734411.htm
台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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