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草案增财产罚款可罚10

楼主: staff23 (笔名苏温永(星星送行者))   2024-05-07 17:46:21
※ [本文转录自 Militarylife 看板 #1cEVIYsC ]
作者: staff23 (笔名苏温永(志火伟大ㄟ)) 看板: Militarylife
标题: Re: [新闻] 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草案增财产罚款可罚10
时间: Tue May 7 17:30:06 2024
这几个案子的层面稍微有点广,整理一下
一、是否恢复军审
二、部分惩罚执行是否不纳入役期计算
三、是否应依行为时法及身分处理
四、是否增订罚款之种类惩罚
第一点:是否恢复军审这个问题,我个人是持反对的意见,光是不透明这个问题
,军方到现在是没有办法解决的,军方会抱怨普通检审一些状况,除却时效上我
能认同外,要为了一年了不起三千件案子,恢复整个军审,不具备太大效益。真
的那么想要恢复军审,不如直接扩编司法官,设军事法庭专庭,交给不具备军人
身分的司法官审理是底线,而且非涉及机密案件的所有判决应一律公开,军审移
给普通法院审了十年,没有这些判决公开,谁会知道以前军审的荒谬,过了十年
以前军审的非机密判决书,除非以前有登录军事法院的律师有机会看过,现在有
谁有看过军事法院时期的判决书,里面有多少可能的荒谬没被发现?司法院都可
以搞国民法官参审了,军方那么想插手军事审判,可以派军事检察官专股办案,
你看看到时候进法院有多少会被打枪,简而言之,审判这件事情不能交还给军方
犯罪率计算以215000人来说一年3000件刑事案件,这个犯罪率有多高?
里面违反陆海空军刑法的案子真的有多少?有多少是普通刑法的案子?
恢复军事法院你至少要扩编四到六个少将员额,换全体国民的不信任,哪个智障?
第二点:部分惩罚执行是否不纳入役期计算,这点基本上我是可以认同的,悔过
这件事情很慎重的去看待他,执行期间不纳役期计算应该没有执行上的难度。
第三点:是否应依行为时法及身分处理,小兵犯错基本上只能等死,军官犯错报
退跑路,这种以前的陋习要修正可以,问题是这个概念的由来是在军医赔款那件
事来的,结果搞垮军医,行为时法没啥问题,重点是行政追杀搞下去,军方确定
少校以上还有人要升?升上去的最后尽是一些烂货,然后恶性循环?
第四点:这点基本上我是反对的
公务员奖惩里面有个很重要的原则“奖从下起,罚自上先,公平覈实。”
先不论公务员做的确实度如何?人家至少是有写出来,还有在做。
奖惩这件事情,到了军中,奖从下起有写出来,在勋赏要点里面,但是呢功劳
是越往上的配越重.罚自上先则是根本一个字也不敢吭,惩罚法里面半个字也
没有,每次出事报奖惩,扣掉当事人,永远都是越基层罚越重,罚自上先有那
里落实过了?
哪里公平覈实过了?奖惩无度永远都是军中的问题
惩罚法里原本就有罚俸这个做法根本不需要再增订罚款这件事情,如果给军中
罚款,部队里朝夕相处在一起,一搞下去心生怨怼,给你搞破坏搞消极,跟之
前酒驾问题一样,我是敌军,我就抓你要罚必须罚的特点,从内部瓦解团结。
问题的症结是出在领导统御,不敢负责。
你看罚款随便扣都是万起跳,而且主官裁量权在军中势必乱用,设统一基准表
必然有差异难以执行,光是上次一个总统府宪兵站哨自戕案,国军卫哨勤务光
军种差异都搞不定了,你还搞罚款基准表?会不会有基层干部借此恶搞衍生更
多事端,光申诉可能都会搞垮军中,到底是乱世用重典还是重典致乱世,立委
诸公跟军方自己要好好想一想。
真要解决,请先从罚自上先,公平覈实八个字做起,把这八个字好好落实写入
惩罚法中,再来讨论是否有些惩罚的程序上可以精进跟简化的,与其搞罚款,
不如想想针对义务役一些低度违规需要处罚的,导入一套制度,军中义务役有
折抵役期,违规记点事不过三,每三点增加八小时,每九点违规增加一天服役
役期,奖点每三点折抵八小时,每九点折抵一天役期,一年至多功过各27点,
奖点、罚点可以互相抵扣,且没有前功后过、前过后功的问题,这个去建制度
还比较可行些,而且可以导入罚单跟奖单,有异议找法治官申诉。
比这些严重的在考虑执行悔过之类的种类,甚至是移送法办
志愿役的部分有机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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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bli (募兵制=基层官兵消消乐)》之铭言:
: 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草案增财产罚款可罚100万 黄妈妈:恐出现自杀
: 自由时报 陈钰馥
: 立法院外交国防委员会今日召开“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草案”及“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草案”公听会,军中人权促进会黄妈妈质疑,修正草案新增赋予主官裁量权,可对下属处以5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若部队长官心术不正、推卸责任,难道不会发生自杀或开枪事件;国防部法律事务司回应,会制订罚锾权限,不是排长或连长就可祭出罚锾处罚。
: 根据行政院所提“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草案”,军人之惩罚种类可分成“人事惩罚”、“财产惩罚”、“纪律惩罚”三类。其中,“人事惩罚”包括撤职、废止起役、降阶、记过及申诫;“财产惩罚”有剥夺或减少退除给与、降级、罚薪及罚锾;“纪律惩罚”包含悔过、检束、禁足、罚勤及罚站。
: 军中人权促进会代表黄妈妈表示,她20几年来接过许多军中申诉,以前高装检时,多出一个料件,军中长官就交代住附近小兵拿回家放,结果被举报私藏军械,长官事后完全否认,声称只有叫小兵处理好,并没有叫他拿回家放,希望军方修法时应注意有这种情形。
: 黄妈妈批评,修正草案有一条“财产惩罚”,“罚款”金额可处5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这一条要再仔细斟酌。若赋予部队主官裁量权,可对下属祭出罚款,若部队长官心术不正、推卸责任,难道不会发生自杀或开枪报复事件。
: 玄奘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刘育伟质疑,“降阶”此一惩罚种类,违反平等原则及比例原则,恐有违宪之虞。任官与降阶之间,在施加处罚的主体上呈现极不平等的状态,违反平等原则和比例原则要求,更何况公务人员也无从简任变成荐任的案例。
: 刘育伟指出,在美国的军法中没有“降阶”这种惩罚,目前“陆海空军惩罚法”对于惩罚种类堪称多元,即便未采用降阶,其他惩罚亦可收惩罚之效,例如“降级”也可达到降阶的威吓效果。
: 铭传大学财金法律系助理教授林士钦表示,法国对于军人的惩罚分成轻、中、重三级,我国是还有罚站这个惩罚,如果军人被罚站2个小时,可能伤害军人尊严。另外,法国法律中也有“降阶”,但降阶不是永久性的,最久是六个月,不能剥夺升迁机会;黄妈妈说,在实务上,军中主官用罚站惩罚士兵,不会只罚2个小时,常常是2小时站完,又再要求罚站2小时,借此游走法律边缘。
: 对于国军人员含义务役违法兼差是否要在惩罚法明定?国防大学法律系系主任钟秉正建议,最重要是不能妨碍本务,军人属性不一样,必须全天候备战执行,军人与一般公务人员上下班不同,这部法律不太容易全部纳入,可以采取概括性规定,或用另一部法律定之。
: 国防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蒋大伟提及,军队就那么小,若被“降阶”是全军都知道,被降阶后要如何领导部队?这种惩罚等于是逼人离开军队;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吴宗谋指出,这部法案在宪政程序上必须再思考,尤其正值新旧交接之际,仍由现任国防部长提出是否妥当。
: 对此,国防部法律事务司司长沈世伟中将回应,刚有提到立法和国军人权及管理的问题,这次修正两部法律是希望让管理方式更明确,并让救济法制化,出发点是希望让军中管理、人权有更进步的规范。
: 沈世伟指出,在惩罚法部分,过去在调查方面没有相关规范,这次修正草案有设立调查专章,过去救济部分是透过行政规则,这次希望救济入法,以增进军中人权。至于法规不足部分,未来透过施行细则,这两部法律之后也会订定14个法规命令,相关规范都会纳入。
: 沈世伟说明,黄妈妈提到的罚款惩罚,未来在相关子法都会更明确订定。关于部队主官权责,目前“陆海空军惩罚法”施行细则有针对什么样的惩罚授权到对应的阶级,例如撤职是对军人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所有主官都可行使撤职。
: 沈世伟强调,针对罚款未来也是一样,这一条是参考公务人员的相关规范,纵使有5000元至100万元罚款,但不是排长或连长就可以祭出处罚,并未授权基层主管可以惩罚。他举例,中校阶营长或上校阶旅长,未来或许可以给予3万、5万或8万元的裁罚权限,这部分需进一步讨论。
: 关于专家学者反对降阶,沈世伟说,先前因法律不完备,虽然法律条文有降阶处分,但一直都未执行。这次修正将“降阶”保留有参考外国立法例。因为撤职是最严重的处分,连军人身分、退休金都没有了,“降阶”是相对轻微的,希望能够保留这个弹性,若当事人还愿意留在军中,仍可继续服役,阶级则由服役单位调整。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66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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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防部真的杀疯了
: 新法案中
: 人事惩罚:包括撤职、废止起役、降阶、记过及申诫
: 财产惩罚:有剥夺或减少退除给与、降级、罚薪及罚锾
: 纪律惩罚:包含悔过、检束、禁足、罚勤及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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