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累积欠款5.8万!北捷供乘客借钱搭车 “

楼主: hito0509 (永不放弃!!)   2024-05-05 09:37:34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杨心慧
3.完整新闻标题:累积欠款5.8万!北捷供乘客借钱搭车 “有借无还”无法强行讨回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杨心慧/台北报导〕台北捷运提供旅客携带证件借钱搭车服务,旅客至捷运柜台以
身分证确认身分后,便可拿到“旅客欠费处理单”,于10天内去任一服务台补缴即可。但
台北市议员詹为元发现,近十年旅客借车资搭捷运未还的金额达5万8058元,北捷却未依
照《大众捷运法》第49条,向旅客追讨回来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规定形同虚设。
北捷回应,携带证件借钱搭车服务,不属于《大众捷运法》“旅客无票、持用失效车票或
冒用不符身分车票乘车者”范畴,所以不会对借款旅客裁罚违约金,经统计旅客还款比例
近9成,未还款项会持续催收。
詹为元指出,携带证件借钱搭车的服务初衷很好,可帮助真正有需求的旅客,借费原则为
单趟站点租借,因此最贵票价落在65元,金额并不大,北捷在欠费处理单上详细写道:“
依照大众运输捷运法第49条规定‘旅客无票、持用失效车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车票乘车者
,除补缴票价外,并支付票价50倍之违约金。’”
詹为元调阅资料发现,检视近十年旅客借车资搭捷运的案件数为1万8782人,借出去的金
额为52万1077元,实际有还款的金额为46万3019元,有借无还的状况,差额高达5万8058
元,他追查发现,捷运公司并未依照《大众捷运法》第49条、向旅客追讨回来并要求支付
违约金,市府虽过去强调依法行政,但此案法规却沦为参考,他要求市府应正视,并追讨
支付违约金。
北捷表示,此服务从1998年起,只要旅客出示证件并查验是否欠款,若无欠款未还纪录,
须在欠费处理单签名,就会发售单程票供搭乘,但10天内须在任一捷运站补缴,若旅客未
满18岁且未带证件,会告知先提供个资,站务员会以电话向家人查证确认无误后,才能在
欠费处理单签名后使用搭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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