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暗安
提案内容来了
一。将立法委员 `直辖市及县 (市) 议员等具有民意代表性之人一并纳入国安管制人员
范围 . 需取得主管机关许可始得赴大陆地区 (修正第九条第四项第一款 `第五款)
二、 考量研究举院之业务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之人员 , 其对国家经济战略
发展与 国家安全之重要性 '应纳入国安管制人员范围 。(新增第九条第四项第七款)
三` 担负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任务 " 具决策 `关键执行地位或负责资讯系统设计或管理之
重要运营人员均有纳入国安管制人员之必要 。(新增第九条第四项第八款)
四` 为维护我国家安全及国家利益 , 将曾参与立法院秘密会议者纳入国安管制人员 뀊(新增 第九条第四项第九款)
五` 国安管制人员与大陆地区 .香港及澳门特定对象接触者 , 应申报接触来往情形及内
容 。(修正第九条第九项)
六`台湾地区人民进入大陆地区 , 有从事妨害国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动者 ,经跨部会审查后
得命
其停止或改正或为其他处置 .(修正第九条第十一项)
ぐ `配合以上条文 , 修正第九十一条第三项并新增第九十一条第十项 。
就是搞戒严那种手段,以反攻大陆之名
一直限缩人民的自由,
谁该管制都是国安机关说的算
民进党的法条就是一张给自己
的大空白支票
过去八年都不修,
不知道国家泄了多少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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