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女子遭母男友强吻袭胸 机警留住颈部口水

楼主: jal0309 (jal0309)   2024-05-02 16:59:31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林嘉东
3.完整新闻标题:女子遭母男友强吻袭胸 机警留住颈部口水定罪色狼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男子阿强(化名)作客女友家中,趁女友在厨房洗碗短暂时间
,被控强吻女友的女儿小美(化名)颈部、左耳、左脸后,伸手摸小美胸部。基隆地院审
理时,阿强辩称,小美是因为不满他在女友离婚前就跟她交往,故意陷害他,但法官依警
方在小美脸上采到阿强的唾液,依阿强触犯强制猥亵罪判处9月徒刑。
判决指出,56岁阿强去年1月间晚上10时许,作客女友家中,见女友到厨房洗碗,剩他与
小美在客厅,被控强吻小美颈部、左耳、左脸等处,还伸手抚摸她胸部。
小美遭阿强摸胸后,借故躲进厕所,并透过手机传讯息给胞姐协助报案;警方获报赶抵,
小美才从厕所出来,指控遭阿强强吻脸、颈与耳朵,还遭阿强乱摸胸部。警方当晚在小美
家中,采集小美脸部、颈部与耳朵等处检体;经与阿强检体进行比对,小美脸部上采到的
唾液,就是阿强所留下,检方据此将阿强依涉犯强制猥亵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阿强辩称,小美脸上的唾液是他在聊天时口水不小心沾到小美身上,此外,
还解释,小美是因为不满他在女友离婚前,就跟她交往,因此怀恨他,故意陷害他。
判决指出,警方在小美颈部采到阿强的唾液,却辩称是聊天时口水沾到小美身上,明显悖
于常情,至于陷害辩解,全臆测之词,毫无根据。
判决还说,阿强与小美的母亲交往,竟罔顾人伦,强吻女友的女儿、与伸手摸小美胸部,
对小美身体、心理造成难以抹灭伤害,严重破坏社会善良风俗,依强制猥亵罪判处9月徒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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