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蓝委提案“试用期八成薪”法制化被批“

楼主: GMTB (Gene mutation the black)   2024-05-01 19:36:44
蓝委提案“试用期八成薪”法制化被批“重回22K”后惨撤案
发布时间:2024/5/1 11:28
https://www.ftnn.com.tw/news/225160
记者孙伟伦/台北报导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等人在劳动节前夕提案修正《劳动基准法》,要将“试用期薪资不低于
全薪的八成”概念入法,结果遭质疑是要“重回22K”,恐使试用期薪资被“定锚”成八
成薪,更可能还低于基本工资。牛煦庭在受到各方批评之后也坦承不无道理,最后决定撤
回提案
https://i01.ftnn.com.tw/a/24/121/2412111293830614736971.jpg
民党立委牛煦庭等人在劳动节前夕提案修正《劳动基准法》,要将“试用期薪资不低于全
薪的八成”概念入法。(图/牛煦庭脸书)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游颢、黄建宾、吴宗宪等人提修《劳基法》第15-1条,要将劳工试用
期法制化,除了最长3个月外,试用期薪水也不可低于应聘工资80%,避免雇主省成本。
牛煦庭提案后遭到绿委王定宇在脸书质疑,现行劳基法不存在试用期规定,而是以劳资双
方自由约定,牛煦庭的提案很可能产生定锚效应,让新进劳工一律被迫只能领低薪。而以
最低月薪2万7470元来算,打了8折只剩2万1976元,比22K还要低。
王定宇还指出,《中共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15 条,同样是试用期薪水不得低于80%
,他质疑蓝委的修法竟然是抄中共法条。网友也批评牛煦庭“有当初马政府时期22K定锚
的感觉”,有些东西不应法制化,应由市场机制决定,由劳雇双方协议即可。
牛煦庭说,许多陈情案例表示劳工应聘4万5的薪水,结果试用期却是基本工资,他认为试
用期应该要以“职训考核为主”,也为了避免部分企业以远低于全薪的薪资约定试用期的
待遇,所以提出“试用期的八成薪楼地板”入法的概念。
他指出,这样的构想却被许多民众担心,“八成薪规定”将低于基本工资,但法案中明定
“试用期间之劳动条件应符合本法之规定”,所以不可能低于最低工资。
不过,有人担心会造成“锚定效应”,让本来试用期都会给全薪的公司变成只有八成薪,
牛煦庭认为,这样的质疑不无道理,所以决定不再明文规定“试用期薪资”,回归实务上
由劳资双方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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