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24-05-01 16:47:26※ 引述《NTUST (国立金城武科技大学)》之铭言:
: 试用期法制化
: 对于没有试用期或试用期全薪的公司
: 根本不受影响
: 规定不能超过三个月或不得低于八成薪
: 这些公司依然会是没有试用期直接给你全薪
: 但提案有提到
: 台面下很多公司都是开40K或50K
: 听起来很厉害
: 但试用期给你大砍薪到基本薪资
: 然后试用期又不知道要试用多久
: 试用期法制化是保障劳工不要遇到这种状况
: 你开50K,试用期最少要给到40K以上
: 而且三个月后一定要转正
: 这不是超有保障的吗?
: 本来没有试用期的公司
: 不会因为试用期法制化就给你加上试用期
: 而本来有私底下运作的公司
: 则因为有法律规定而必须遵守
: 这种超有保障的提案
: 到底有什么好反对的?
其实原因就是因为台湾公权力很废
劳权稽查有跟没有是一样的
所以不被信任
不然正常都是规范化最好
正常法律运行都不是一个法条单独运作
而是每条法律必须合乎宪法基础下
并且相容于其他法令运作
但我们台湾的大绿师就很会坳解释
认为试用期规范
可以忽略甚至违反基本工资法
各种钻营漏洞而称他人法盲的
却自己最法匠各种把法令量身订制
党员都能任意使用原住民身份才能用的法令
而司法机关根本毫无作为并且容许
所以更多人相信法律会被惯老板利用
哪怕是总被台湾臭韭菜的阿六仔
阿共仔劳权保护
就是申诉就尽量帮劳工争福利
该五险一金该付就要付
台湾不帮交资方部分劳健保的
却依然大有公司存在
口头讲心内最软的一块
但最好欺负的一块才是现实
台湾就是如果法令没法妥善执行
大家就宁愿潜规则运作
台湾人的是重近利而无远见的
但最终资方没有法规规范
就是他说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