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立院决议属“建议性质” 政院可不理会

楼主: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4-05-01 15:13:19
我国政府体制就是五权分立
世界主流的也是三权分立
行政权 跟立法权本来就是对等存在
什么立法院的决议就要行政院遵守,没有这种事情啦。
所以这种决议本来就属于建议
真的硬要,那修法啊。
立法院整天搞一些有的没的
一下决议要求行政院怎么做
一下决议要求监察院怎么做
哈喽!
五权分立耶
※ 引述《stewartqq (凉a)》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udn联合新闻网
: 2.记者署名:
: 记者唐筱恬、屈彦辰
: 3.完整新闻标题:
: 立院决议属“建议性质” 政院可不理会
: 4.完整新闻内文:
: 电价于四月一日调涨,平均涨幅十一%,国民党与民众党昨联手通过“立法院决议”要

: 冻涨,但经济部强调必须依法执行电价审议结果。立法院法制局人员指出,历届国会通

: 各式各样决议案,依大法官释字第四一九号解释,若立法院决议逾越或牴触职权范围,

: 议属于“建议性质”,未有效力,只是展现民意、形成政治压力的方式。
: 宪法规定,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

: 经总统之核可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人士指出,电价冻涨一案属于决议案,不是法律

: 预算案,行政院若不执行也不用提覆议,直接不理会,立法院也没辙。
: 立法院前法制局长罗传贤分析,美国国会也有决议案,必须在两院通过、总统签署下才

: 成法律,如果只有一院通过就只是声明;立法院一般决议案仅有参考性质,为立委反映

: 新民意给行政院考虑而已,若立委想实质改变电价,必须修“电业法”解套,否则决议

: 只有建议性质,没有任何效力。
: 台北大学公行系教授刘嘉薇认为,经济部的确是依照法律执行业务,立法机关所提的是

: 治上、民意上的压力,希望不要涨电价,但因为此提案不是修正电业法,不会构成约束

: ;不过,电价带动的物价上涨,民众非常有感,这次立法机关通过的提案是反映民意。
: 世新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方凯弘说,电价冻涨案经立法院会表决通过,可以代表立法

: 对此重大政策(指电价调涨)想法,但基于行政、立法分立,须保留给行政部门在某些

: 大政策的决议空间,目前法律确也留给行政部门决定电价的权责。
: 文化大学政治系退休教授杨泰顺表示,就国会政治角度而言,国会代表民意,行政院是

: 行单位,行政体系要尊重立法院决议,不能完全不理,按照宪政体制也必须尊重。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udn.com/news/story/9596/7934500
: 6.备注:
: 法律!!!
: 法绿!!!
: 不愧是党!!马上找出解套~
: 不过细节...
: 所以行政院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囉?
: 树发部也是花钱花的爽~顶多被咆啸罢了!
: 钱照花,洒光人民的钱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