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马冏也没说底薪22K呀
马政府是说政府补助22K,企业再出一些聘人
搞到最后变成起薪22K,我相信马冏立意良善呀
但最后变成全台薪资大倒退
现在如果立法成试用期薪水八成薪
他妈的一定就有企业开始用八成薪聘人
然后试用期再打八折这样搞
这个提案的立委只会问其他反对的有什么其他更好的方法提出来,我就问你有严惩企业滥
用的应对措拖吗?
没有你提什么8成薪啥小的,只是拿几个已经快倒的烂公司用六成薪聘人,但罔顾其他劳
工权利,因为现在大部分公司试用期就是全薪
还有修法有包含立委吗? 立委这种职位关乎国民福耻,更需要试用期,乱搞不符民意就下
台,也要有试用期,然后试用期八成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