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贴KUSO图犯煽惑罪?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5-01 13:28:36
※ 引述《ydpoland (DA哥)》之铭言:
: 法盲我最近听到的新名词,去查了一下
: 第 153 条
: 以文字、图画、演说或他法,公然为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
: 万元以下罚金:
: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 二、煽惑他人违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 贴KUSO图若没公开叫人违法犯罪,应该没有触及这法令吧?有没有法学人士解说一下?
如果从法律人的观点来看,恶搞图的目的如果只是为逗人发笑,而不含犯罪元素,理论上
不会被警方关切;
但万一出现诸如“我认为XXX(法律上属有罪的行为)无罪”之类的文字,照理无可能
不出事(除非被揶揄的一方真的蒙蔽了双眼、谁也不知道)。
而且,也要随时小心“妨害名誉”的情形
如果对方不同意、不苟同这种作法,或者没有授权为合法引用,法律责任还是要随时准备
好负担起来
要小心有教育意义的,都可能变成没有掉,最终损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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