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蓝委抛试用期不得低于8成薪 黄捷批劳动

楼主: HANASUCIA (HANASUCIA)   2024-05-01 12:04:33
1.媒体来源:联合
2.记者署名:林缙明
3.完整新闻标题:蓝委抛试用期不得低于8成薪 黄捷批劳动节最讽刺笑话
4.完整新闻内文:
2024-05-01 10:58 联合报/ 记者林缙明/台北即时报导
今天是五一劳动节,针对国民党立委牛煦廷等人拟提案修“劳基法”第15之1条,规定试
用期不应超过3个月,且薪水不得低于应聘工资80%。民进党立委黄捷今天批评,这是五一
劳动节最讽刺的笑话,国民党立委提案逻辑荒谬,讽刺国民党立委应该先以身作责领8成
薪。
黄捷表示,劳基法早就删除试用期,避免同工不同酬,造成劳工低薪困境,没有新进员工
薪水打折的道理,难道前三个月工作量会比较少吗?国民党立委不做功课就贸然提案,伤
害劳权还不自觉,这才是国家的灾难。
民进党立委王定宇也在脸书表示,现行劳基法不存在试用期规定,以劳资双方自由约定,
但约定试用期劳工的各项权利义务都与一般劳工相同;牛煦庭的提案,很可能未来会产生
定锚效应,让劳动市场上的新进劳工一律被迫只能领低薪,让雇主可以合法占劳工便宜,
“低薪合理化、合法化”。
王定宇也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
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
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国民党立委修法竟抄中共法条,这到底是什么烂
东西,国民党企图要将台湾法律修成中共的法律,把台湾修成中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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