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独家》体大助理教授性骚男大生 “好想射

楼主: BMWi3 (在那叫什么)   2024-04-30 22:42:41
中原大学服务学习中心
师培中心
教学实习 (钟启旸老师)
是同一位甲甲吗?
https://reurl.cc/2YZd2r
==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决
https://reurl.cc/RqrZ5g
                   108年度诉字第335号
                  110年3月17日辩论终结
原   告 钟启旸 
摘:
2、原告有对A生为性骚扰之行为:
⑴本件案发当时,A生所修106学年度第1学期“教育概论”
课程之授课老师为原告(见本院1卷80页、2卷208-1页之
询问纪录、1卷385页之点名簿),是行为时该2人具有师
生权力不对等之关系,应可认定。
⑵原告于教育概论授课时,有触摸A生手部或背部多次之性
骚扰行为:
①A生107年3月31日询问纪录陈称:“(问:学姊有注意
到老师比较常拍你的肩,其他人也会?)答:他跟我一
样坐在前面,比较看不到后面。(你跟‧‧‧-说老师
有拍你的肩、碰你的手是在事件之前还是之后?)答:
在事件发生之前就有问‧‧‧说老师是怎么回事。因为
我觉得为什么走经过我就有这种举动,就去问同学。”
(见本院1卷208-4页)。
②与A生同上前揭原告授课教育概论课程之B生于000年0月
13日询问纪录证称略以:伊上课时坐最后一排,而A生
坐在第一排,老师上课时会刻意(将手)搭在一个男同
学肩上,那个同学一开始都笑笑的,但后来对老师态度
不是很好,有很清楚的告诉老师不要碰触他(同卷208-
9到208-11页)。
③与A生同上前揭原告授课教育概论课程之C生于000年0月
23日询问纪录证称略以:原告上课时会主动将手搭在男
同学的肩膀或贴在手臂上,贴有一点点久,约3秒钟,
每次上课都有碰触我的手臂约一、二次,总次数超过10
次,我周围的同学都知道此事,我觉得太超过了。老师
上述碰触行为是针对少数人,在我之后是A生(同卷208
-13到208-14页)。
④由上可见,原告于教育概论授课,利用经过A生座位时
,有触摸A生手部或背部多次之行为,业据A生陈述明确
,核与证人B生及C生证述情节相符,应可认定。原告此
等行为不尊重A生之身体自主权,而为不受A生欢迎,且
具有性挑逗意味之行为,已形成对A生畏怖不安敌意教
育环境,成立性平法第2条第4款第1目之性骚扰行为。
⑶106年12月13日原告邀约A生晚餐时,提出男性间同性交往
之要求,并触摸A生左脚踝、大腿膝盖说:“你的脚踝好
性感,用气音说好想射在上面”:
①A生107年3月31日询问纪录陈称略以:107年12月13日与
原告至中友的火锅店吃晚餐,因我的功课不好,原告说
他一定要想办法帮我,后来原告说他想到4个条件,要
我听完给他答案:⑴学分让我过,之后教检考试自己看
著办。⑵这堂课当掉,教检自己看着办。⑶找课余时间
补习。⑷跟原告交往。他说:“你是我男朋友我一定要
帮你”,我说不可能,我要交也是交女生。原告说跟他
交往两全其美,可以交往跟教我念书,我跟他说不行,
没有办法。吃饭过程原告会摸我的左脚踝,也会摸我的
大腿膝盖,并说你的脚踝好性感,用气音说好想射在上
面(见本院1卷208-1到208-2页)。
②B生于000年0月00日询问纪录证称略以:A生用电话跟我
讲了23分钟,内容是那天原告与A生先去中友楼下吃饭
,在吃饭过程中,原告会用腿磨蹭他,A生有说原告找
他补习,给他all pass,但之后的教检自己看着办,印
象最深刻的是跟原告交往,还有一个忘了(同卷208-9
到208-10页)。
③乙师于107年4月13日询问纪录证称略以:我发现A生训
练或念书怪怪的,在系办问他怎么了,然后他说原告约
他去吃饭,印象中A生有说原告说帮他辅导,把他当掉
或是跟原告交往(同卷309-310页)。
④丙师于107年4月23日询问纪录证称略以:A生与同学讲
此事,伊在旁边有听到部分内容,觉得不适合在有旁人
的地方讨论,所以请A生晚上到办公室讲。谈话的内容
约为:原告有说A生的功课不是很好,跟他讨论怎么解
决。原告给他几个选择,不确定是3个或4个:帮他一对
一补习、直接当掉及答应跟原告做朋友。A生跟原告说
:你这样我怎么敢,你还是把我当掉好了。原告有叫他
再考虑,就是要答应跟他做朋友。之前有听到原告在上
课时会摸A生的手,A生跟学姊说原告说他的踝关节很性
感,好想射在那里,我觉得很严重,所以叫A生到我办
公室讲(同卷311页)。
⑤由上可知,106年12月13日原告邀约A生晚餐时,提出有
别于师生之性别感情交往要求,作为学习成绩及格之条
件,并触摸A生左脚踝、大腿膝盖说:“你的脚踝好性
感,用气音说好想射在上面”,业据A生陈述明确,核
与证人B生、乙师及丙师证述情节相符,应可认定。原
告此等不尊重A生之身体自主权之行为,业已形成对A生
畏怖不安敌意教育环境,而成立性平法第2条第4款第1
目及第2目之性骚扰行为。
⑷106年12月13日原告与A生用餐毕,原告又邀约A生至其租
屋处,伸脚上下摩擦A生的小腿,并伸手掀开A生的衣服,
摸A生的腹部,并说:“我可以借酒装疯扑你”,又拉开A
生裤子至大腿处,且要求A生抱在一起及做其男朋友:
①A生于000年0月00日询问纪录陈称略以:107年12月13日
当天餐毕,原告叫我陪他到中友楼上买早餐,其二人走
到(台中)一中牵车,走到一处住家时,原告向我表示
他家到了,要求我上去坐一下,经我多次拒绝,表示快
10点了,明天还要练习,原告表示,都请你吃饭了,还
不陪我多聊教程的事,故我勉强至原告住处。进入原告
套房后,我坐书桌旁的椅子,原告坐在床边的椅子,原
告突然伸脚上下摩擦我的小腿,我害怕吓到问怎么了?
原告笑笑的,从冰箱拿出从美国的饮料,各倒一杯,原
告喝了一点说:“真的是酒耶,那我就可以借酒装疯扑
你”,并走到我旁边,捉我的手,并问要给答案了吗?
我一直把拨掉,但原告的手就一直来。我告诉原告说我
选了第1点,但你一直偏去第4点,这样没有任何答案。
原告表示那你就选第4点好了。我说真的不行,没办法
。原告说为何没办法?我们可以交往又可以一起读书,
这样不是很好吗?其后,我的手机一直有讯息来,原告
问我是不是背着我在外面交女朋友?我骗他有交女朋友
,要赶快离开找女朋友。原告说他不反对我交女朋友,
但也可以再交一个男朋友。我跟他说真的没办法。原告
突然问我有没有腹肌,主动伸手掀我的衣服,摸我的腹
部说:“真的有耶”。我把原告的手推掉,之后原告就
越靠近我,已经快贴着我的大腿,一直摸我的腹部。我
用手机挡着表示不妥,原告说你为什么挡着是不是不爱
我?我告诉他这样的行为不妥,而且给我很大的压力,
我不喜欢。原告说没关系这里没有其他人看到,我跟说
这样我真的没有办法。原告又问我有没有人鱼线?并拉
我的裤子,拉到大腿那边,我马上把原告的手打掉,并
把拉起来,但原告还是一直靠近我。“(问:有把此事
告诉其他人吗?)我有跟当场传line的同学说去老师家
”、“(问:在传短信的过程中有把你在现场的遭遇告
诉那位同学吗?)没有办法,老师一直注意我的手机,
是事后跟那个同学说的‧‧‧”、“(问:你事后有告
诉传line的同学整个过程吗?同学的性别?)同学是女
生,事后有跟他说,因为他看我怪怪的。我那几天会做
恶梦,原本觉得还好,但是频率越来越高,会梦到那个
老师,后来真的压不住了才跟班导师讲”(见本院2卷2
08-2页)。
②B生于000年0月00日询问纪录证称略以:“A生在什么情
况下跟你说这件事?)他直接打电话跟我说的,好像是
在当天晚上还是隔天早上说的,应该是隔天早上。”、
“(问:当天他在老师家的时候有跟你联系吗?)有传
line”、“(问:当天晚上都跟你传line,他传的内容
是什么?你知道他在老师家吗?)我记得他说差点走不
出来,我那天比较早睡,所以跟他说隔天再讲,然后早
上他有打(电话)给我,第2天我才知道”、“(问:
叙述那天讲23分钟(电话)的内容?)他们那天先去中
友楼下吃饭,在吃饭的过程老师会用腿磨蹭他,他一开
始笑笑说不要用,后来吃过饭老师就说要不要去他家,
他一开始说不要,可是老师一直要他去,说一下下就好
,然后他说好,就去老师家,老师家在一中那边,他说
老师有一个沙发,他跟老师是坐对角线,老师一直移动
到他旁边,老师一开始也是用脚磨蹭他,后来用手碰触
他,摸他腹肌还是干嚒的,最夸张的是问他有没有人鱼
线然后直接拉他裤子,他说差一点就要露出来了,这次
A生有吓到推开老师往旁边坐一点。他后来是用他的手
机一直亮起来,老师问为什么手机一直亮是谁一直找,
A生说是我女朋友找我,要赶快回去,然后才出来。(
问:他有没有说老师给他什么交换条件?)找他补习、
老师给他all pass,但之后教检自己看着办,印象最深
刻的是跟他交往,还有一个忘了(见本院2卷208-9至20
8-11页)。
③C生于上述107年4月23日询问纪录中,除证称原告上课
时曾用手碰触其手臂总次数超过10次之外,并证称略以
:原告曾私下邀约其至小元火锅店吃饭,当时原告伸手
,要碰触其大腿,伊将之拨掉,并摆脸色,之后原告就
没有再来。吃过饭后,原告有问伊要不要去他家,并提
出男对男的交往,我觉得恶心,当然拒绝了。有一次我
遇到A生,有聊到他被原告私下邀出去,A生有到原告家
,A生没有详细提到吃饭过程,但他有说去原告家有发
生身体触碰的事(见本院2卷208-14到208-16页)。
④乙师于上述107年4月13日询问纪录中,除证称A生告诉
其原告约他去吃饭,原告并说帮他辅导功课,把他当掉
或跟原告交往等语外,另证称略以:A生说原告约他去
吃饭,吃过饭后又说叫他去原告家,但他也说去原告家
让他觉得不舒服,我跟他说不舒服你就快走,可是他说
原告叫他再多坐一会儿(见本院2卷309页)。
⑤丙师于上述107年4月23日询问纪录中,除证称原告给他
几个选择,并对A生说他的踝关节很性感,好想射在那
里等语外,另证称略以:原告与A生吃过饭后,邀约A生
到其家中,并说我都请你吃饭了,你不跟我回家一趟。
在原告家中,A生说原告将其手机收走,但A生说要打电
话先离开,并问A生是谁?A生故意说要打给女朋友,表
明自己喜欢女生,不喜欢男生,很委婉的拒绝原告。原
告有倒饮料给A生喝,好像是有一点酒。A生说原告一直
卢他卢很久,最后让他走时已快晚上10点了(见本院2
卷311-312页)。
⑸由上可知,当晚餐之后,原告又邀约A生至其租屋处,提
供酒精饮料予两人饮用外,伸脚上下摩擦A生的小腿,问
A生有无腹肌,主动伸手掀开A生的衣服,按A生的腹部说
:“真的有耶”,一直摸A生的腹部,并说:“我可以借
酒装疯扑你”,再问A生:“要给答案了吗?”又问A生
:“有无人鱼线?”并拉A生的裤子,拉到大腿处,A生
将原告的手打掉,并把裤子穿起来,但原告还是一直靠
近A生,并要求A生要抱在一起及做其男朋友等行为,业
据A生陈述明确,核与证人B生、C生、乙师及丙师证述情
节相符,应可认定。原告该等行为损及A生人格尊严,而
形成令A生畏怖不安敌意教育环境,并以有别于师生性别
感情往要求,作为A生获得学习成绩及格之条件,分别成
立性平法第2条第4款第1目及第2目之性骚扰行为,应可
认定。
⑹从而,性平会综合一切情状,并以“合理被害人”标准
加以检视,认为原告性骚扰行确属情节重大,依法核无
违误。此外,本院审查结果,该调查报告亦无出于错误
之事实认定或错误之资讯、违反一般公认之价值判断标
准、违反法定之正当程序、判断之行政机关组织不合法
、违反不当连结之禁止或违反平等原则等情事,是其关
于本件事实之认定自应予尊重。原告主张A生因成绩不及
格而挟怨报复,伊并无上述性骚扰行为云云,惟据前揭
证据可知,A生于000年00月00日案发之次日早上,即将
前夜用餐及在原告住处所发生之性骚扰情节,详细告诉B
生,而非至106学年度第1学期成绩公布后,因A生成绩不
及格,始对原告提出本件调查之申请,是原告主张A生系
挟怨报复,伊并无上述性骚扰行为云云,核与事实有间
,不能采取。
==
原告说他不反对我交女朋友,
但也可以再交一个男朋友。
你个位在学期间为了学分可以忍吗?
手牵手,我们一起体验;手牵手,我们一起学习;手牵手,我们不恐惧也不放弃
呕~
※ 引述 《sukiya (sukiya)》 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自由
:  
:  
: 2.记者署名:杨国文
:  
:  
: 3.完整新闻标题:独家》体大助理教授性骚男大生 “好想射在上面”判解聘确定
:  
:  
: 4.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国立某体育大学一名助理教授,被男大生指控不仅抚摸其身体
: ,并称“你的脚踝好性感”、用气音称“好想射在上面”,还以“不跟自己交往就会被当
: 掉”来威胁学生,经校方调查后,认定构成性骚扰,且情节重大、予以解聘。此位教授否
: 认指控,更称男大生“身材高大且体力超群”,不可能被威胁,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
: 解聘处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定解聘处分于法有据,判助理教授败诉,全案上诉后,最
: 高行政法院判驳回确定。
:  
: 被害男大生向校方检举称,此位助理教授2017年上学期授课时,多次将手搭在他的肩膀或
: 贴在手臂上,让他很不舒服。
:  
: 男大生也指出,2018年12月13日晚上,教授邀他至火锅店用餐时,教授说,可以帮忙课业
: 成绩,并开出4个条件让他挑选,包括:学分让他过、这堂课当掉、找课余时间补习,及
: 跟他交往,并说“如果你是我的男朋友我一定帮你”、“这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  
: 男大生说,听了之后直接拒绝,答称“我只和女生交往”;吃饭过程中,教授竟摸他的脚
: 踝,也会摸其膝盖,还说“你的脚踝好性感”,接着用气音称“好想射在上面”。
:  
: 男大生表示,当晚用餐结束,教授又邀他到租屋处,伸脚上下摩擦他的小腿,并掀开他的
: 衣服摸腹部说“真的有耶”,还问“有人鱼线?”,并说“我可以借酒装疯扑倒你”,又
: 要求他抱在一起及做男朋友。男大生骗称有女友,借故离开。
:  
: 校方召开性平会调查后,认定此教授构成性騒扰行为、且情节重大,建议将他解聘,经校
: 评会通过,决议将教授解聘。教授申诉被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
:  
: 教授指出,提出检举的男大生是体育保送生,身材高大且体力超群,不可能被他性骚扰还
: 没有抵抗。教授也指称,校方调查小组原本认定他性骚情节并非重大,仅建议停聘1年,
: 但后来校方却决议将他解聘,把他误认为跟“性侵害犯罪”的重罪般,将他解聘,处分不
: 当,也违反比例原则”,要求撤销解聘处分。
:  
: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校方性平会根据男大生指控、多位师生证词,完成调查报告,并
: 建议将此教授解聘,校方最终做成解聘处分,并无违误,判教授败诉。教授不服,上诉最
: 高行政法院。
:  
: 最高行政法院认为中高行判决无误,认事用法也无疑义,判决驳回教授上诉,全案确定。
:  
: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reurl.cc/70D1Dy
:  
:  
: 6.备注:
: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以天为单位),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
: 请注意
: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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