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蓝白拟强推“藐视国会罪” 欧洲商会示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4-04-30 17:07:35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铭言:
所以藐视国会法是不是就违反宪法?
你要不要先面对柯总召跟DPP立委给的这个大帽子
连进到讨论都还没有就直接盖这个大帽子
柯柯
: 了英国法,但不仅适用范围比英国还要宽,而且相较于英国几乎不曾动用刑法处罚,我国
: 的刑责更为严重。其打击范围,恐怕是相关法例中最宽广、最严厉的。
: 的确,藐视国会罪是一个成熟民主国家通常具备的规范,但如果只是一昧的做半套,赋予
: 我国国会外国法例所无的权限,又解除所有外国法律所有的限制,则只是另类的权力膨胀
: 而以。这何尝又不是一种荒谬?
连进到委员会审查讨论都还没有,你就已经在主"立法"违反国际XD
然后今天DPP是主张定这种"藐视国会"就是违宪
荒谬的是立委连到委员会都还没有就搬出违宪的帽子
(关于英国国会的名言可是除了改变男女性别以外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万能国会,而以现今眼光来看这个变男变女也不是不可能了 )
荒谬的是立法院连讨论审查都没有
就拒绝立法程序的进行
既然不是立法核心本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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