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劳基法即将要修试用期22K?

楼主: tigotigo5566 (铁剑5566)   2024-04-30 13:00:33
这法案看起来不太行
不过整个立意是良好的
这法案的时代背景是现在
很多公司开出的试用期是3~6个月,
而且有的还用各种名目苛扣薪资,甚至不给薪。
劳工敢怒不敢言。
国民党不敢得罪资方,又想改善劳工环境,
所以提出一个“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薪资不得低于8成”,
算是一个比较温和的修法。
小绿绿见猎心喜赶快再洗一波,觉得没必要。
这就好像伊斯兰教规定一个人能娶4个老婆,
有人说不尊重女性,
但这个规定的背景是其实当时社会一个男的可以娶N个老婆,
伊斯兰只是限定为4个一样,
看你用什么角度看。
不过拎北还是认为应该不要有试用期了,依规定考核、给薪,
资方搞试用期就罚钱,
对新人不满意就依规定资遣、开除,
这才是合法合规的管道。
※ 引述《proprome (月光宝盒)》之铭言:
: 刚刚看到
: 多数民意那边要修劳基法 的消息
: 修法要改成
: 试用期 资方只要给80%薪水就好
: 现在最低薪资27470
: 80%最低薪资就比22K还低耶
: 我是雇主的话
: 就一直试用一直爽?
: 这法如果靠人数优势通过了
: 台湾马上又回到八卦板乡民最怀念的22k时代
: 这样来说
: 年轻人原本想教训邪恶团体
: 结果又教训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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