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serWilly (心碎小子不心碎)》之铭言:
: 我家邻居八卦王拉
: 他住在四楼,楼上是五楼,在往上就是顶楼了,没有违建的那种
: 四楼跑去顶楼晒衣服
: 结果五楼的说,他家会漏水所以花50万铺防水漆
: 跟四楼说不能来楼上,一是走路会吵到他,二是会踩坏防水漆,地震已经又漏水了
: 四楼就一路从五楼到一楼跟整栋的人抱怨五楼的不是
: 我就纳闷了,顶楼不是公共空间吗?五楼应该没权利主张不准人上去
: 大家都老邻居 所以基于台湾人的基本礼貌不敢搞事
: 但我想问
: 1、如果四楼坚持继续晒衣服会怎样?算占用公共空间吗?
这要看当局怎样解释吧...
如果调解不来,只能请社区管委会来现场给予意见,总之能避免上法院的话就免之,以防
后续惹来更多麻烦
: 2、如果四楼在顶楼活动太吵被五楼抗议,会怎样?走路的音量应该不会违法吧?
正常来说,按照民法的“侵权行为”定义来看
音量太大会招来愤怒没错,但“太大”通常只会指开派对的音乐那种,又或者是有人吵架
时,特地把嗓子拉大的效果
如果走路音量也会出事,大概就是隔音不佳的后果
这时就需要双方协商,决定修补费用的负担归属了
: 小弟法盲,虚心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