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欧洲商会示警“藐视国会罪” 吴思瑶轰蓝

楼主: OAO5566 (OAO)   2024-04-29 21:36:59
我跟你讲啦!!! 台湾媒体这样写也没错啊
“欧洲商会也引用媒体相关评论,直指是部“荒唐”(absurd)的法案”
他妈的,现在媒体很会省略主词
原本说荒谬的是台湾媒体
然后欧洲只是引用台湾媒体这段话
你他妈的台湾媒体又自产自销,自己加工成上面那一句
一般阅听人看这句话时,就会自动带入:哦~~~欧洲商会说这荒唐耶
你要说台湾媒体造谣的话
台湾媒体会说,他只是省略“直指是部荒唐...”前面的主词(台湾媒体)
实在有够靠北的!!!
台湾媒体转译外国人的话都要再三求证
※ 引述《sekai ( )》之铭言:
: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 欧洲商会原文 是在这里
: : https://euroview.ecct.com.tw/category-inside.php?id=1921
: 恕删
: 全段翻译如下:
: 立法院的重要进展
: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最近强调了其通过举报者保护法的计划。通过举报者保护法的过程,无
: 论是对公共部门还是私营部门,可以追溯到2012年。国民党立法委员还提议将“蔑视立法
: 院”定为刑事罪,类似于美国对“蔑视国会”的刑事化。司法副部长警告说,这将对证人
: 与立法院合作的意愿产生“寒蝉效应”,而台湾媒体的一篇评论称这一提议为“荒谬”。
: 分析:在台湾开展业务的跨国公司应密切关注这两项提议的状况。如果举报者保护扩展到
: 私营部门,企业将需要了解这些保护措施并相应地培训员工。如果将蔑视立法院定为刑事
: 罪,企业领导者将需要了解不与立法院合作或以任何可能激怒立法委员的方式参与任何行
: 为的风险,无论其意图多么良好。
: 至于是哪家台湾媒体的评论,欧洲商会也给连结了
: (absurd那个字是连结,是没人点进去是不是):
: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editorials/archives/2024/03/15/2003814934
: 来源:Taipei Times
: 标题:‘Contempt of the legislature’ absurd
: 英文看不懂没关系,因为这篇评论也是翻译的
: 原文在这里
: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635005
: 来源:自由时报
: 标题:提案“藐视国会罪”的荒谬与不当 林志洁
: 内容主要是说我们已经有监察院了,不需要国会调查权,大概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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