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之铭言:
:
: “死刑有没有吓阻力目前科学上两种论点也有”
: “国际趋势就真的只是思想流行而已”
: “怎不扯到凌迟而不致死像人彘才是满足民众的慰藉”
: 等等的一堆废死理论论点都很薄弱是没错
: 但是第四点我真的无法反驳废死
: “你低估了冤狱了”
: 第一你说科学办案冤狱少很多
: 这是你拿古时候来相对的比较
: 其实你看废死提出的例子
: 会发现还真的不少
: 而且是“被发现”的
: 一堆坚称自己没犯罪却被执行死刑
: 死后没人翻案的都先不讨论
: 更多的是废死人事后主动帮忙翻案的
: 如果尊重每一个生命体的话
: 所以我试图想反驳废死时
: 只要提出第四点
: 我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反驳
: 于是我就变成抱持着
: “这问题太困难, 还是留给别人思考好了”
: 这种想法了
: 不过我是有种乡愿的想法
: “加重终身监禁 - 一种无法假释真的要关到死的刑责”
: 那种证据十足, 比如说郑捷这类的
: 直接判加重终身监禁
: 一来可以满足法律人提出的“国家不能剥夺生命”
: 二来也可以稍微满足坚持死刑的民众
: 但我这想法是完全没有科学只是随便想想
: 我也没唸过什么法学概论什么的
: 单纯乡愿的想法
: 我也不知道就法学来讲低不低能
: 只是就这文章无聊提出想法而已
: 稍微离题了
: 这篇主要还是提出冤狱这问题
: 你可以去看看废死的人提出的东西
: 说服力真的很强
:
话说买保险的人不少把,寃狱比例非常的低,但是该判死刑不判死刑,出来又杀人犯法的,就算是30年前,扣掉白色恐布政治犯,再犯率还是远大于误判率,这种有重大前科,又再犯的,去gopgle就一大堆了
更好笑的是,还有杀人犯或杀人未遂犯,反而成为地方政治势力,吃香喝辣的
死刑无法有效减少犯罪没错,但是基于保险的概念,你我的安全,把这些人处决掉才是正确的,毕竟法律人自己也知道
再犯率>>>>>误判率
现在不是白色恐布,杀了这些穷凶恶极之人,对台湾有什么损失吗
把蟑螂踩死,对台湾你我有何违害吗
杀了有啥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