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李茂生的可教化敛财术

楼主: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4-04-24 00:25:01
今天跟一位废死联盟的前辈谈话,跟他提到李茂生靠废死跟可教化敛财的事,
那位前辈不太了解个中详情,所以我就为他整理了一下懒人包:
一般来说,重大刑案都要进行精神鉴定,好鉴定行为时有没有心智丧失,
这种鉴定一般都是由专业的精神科医师来进行,所以没有什么争议。
但是这几年李茂生一伙横柴拿入灶,硬要推一种所谓的"社会鉴定",
什么是社会鉴定呢?简单说就是"不只要考量犯人的心智状态,
还要考量他的生涯状况,是不是影响到他犯案的动机",
也就是一般说的"可教化与否"。
茂生一伙推这个"社会鉴定",是从几年前的吴敏诚案开始,
关于吴敏诚案,请参阅我的文章,是个相当令人发指的案子:
https://tinyurl.com/2sysx5ej
茂生一伙在这个案子中食髓知味,跟一些法界败类联手,
打算规定所有的重案都要进行这种"可教化"的社会鉴定;
那么重点来了,这个社会鉴定是怎么做呢?
首先,有资格鉴定的只有司法院认证的特定团队,
而全台湾只有三个团队被司法院认证,其中一个就是李茂生的团队,
所以这是一门垄断的独门生意;
第二,这个社会鉴定一次多少钱呢?
以吴敏诚案来说,鉴定一次要十万块台币,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个钱不是被告(Ex.吴敏诚)来出,
是法官认定要做鉴定,就由国家出钱来请李茂生做鉴定。
换言之,这是司法院拿纳税人的钱,来养特定的利益团体。
第三,这种社会鉴定基本上是由被告提出申请,法官采决要做,
所以废死一派的律师比方说黄致豪,都会提出要请李茂生做社会鉴定,
然后李茂生就会做出对他们有利的鉴定,让犯人得以轻轻放过...
简单说就是上下交相贼,法官可以把轻判的责任推给李茂生的鉴定团队,
黄致豪可以赚到律师费,李茂生可以赚到大笔鉴定费,
形成一个纵放犯人的利益共生体。
可教化是吴灿搞出来的花招,我不知道他跟李茂生有什么勾结,
但是现在茂生一伙跟废死勾结,就是硬要规定"重案都要社会鉴定"。
我必须说,这是一门超好赚的生意,而且稳赚不赔;
李茂生一伙赚到流油,天天出国游山玩水,然后都住最好的五星级旅馆,
可怜的就只有被害者家属,在这种利益勾结下,得不到公平正义的审判...
这种可教化敛财术,是不是很高明呢?
给大家参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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