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8成民意反废死!大法官:不能做宪法

楼主: cuteboyqq (cuteboy)   2024-04-23 22:42:47
小弟不是读书人啦
但看大家讲干话还是有一点独立思考能力的
照这群优越的大法官释疑的意思
死刑=违宪
那以后把罪犯关起来不也都是违宪吗
违反人身自由权???
现在死刑犯们就是犯了不可饶恕之罪
你他X的还在跟我‘’教育‘’违宪跟人权???
不听民意就算了
还想教育???
跟受害者家属教育杀人犯的人权跟宪法吗???
小弟读的书真的不多
但这释疑到底是在讲什么干话
原本还对这议题还挺无感的
但看到他们的释疑真的火大起来
※ 引述《CREA (人间不信)》之铭言:
: TVBS新闻网
: 2024/04/23 17:54
: 记者 潘千诗 报导
: 8成民意反废死!大法官:不能做宪法教育 非要跟民意妥协?
:   宪法法庭12位大法官今(23)日听取死刑违宪方、以及死刑合宪方的正反意
: 见后,大法官詹森林疑惑,难道大法官不能做宪法教育或裁判,一定要跟民众的
: 意见妥协吗?法务部表示,死刑涉及重大公共课题、国家刑事政策,应由立法机
: 关做最终定夺。
:   詹森林对声请人提问,假设事实明确、罪证确凿的杀人案,如:郑捷随机杀
: 人案、小灯泡遭当街杀害案,声请人是否认为死刑不违宪?詹森林也对法务部提
: 出疑问,指法务部从2002年起就对外表示,如果有替代刑罚,赞成废死甚至有
: 51.8%,为何法务部至今没有积极作为,比较尖锐提问就是属于立法怠惰?从死
: 刑确定之日起,被告等待被执行死刑的煎熬,就是一种“酷刑”,法务部如何看
: 待?
:   声请人诉讼代理人李念祖律师表示,先谈“情节最重大的罪行”定义,1998
: 年罗马规约规定最严重罪行,有4个重大犯罪,情况比郑捷的犯罪还要严重,也
: 没有规定情节最重大罪要处死刑;1966年所订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
: 文字也禁止,在什么情况下处死刑,并宣告不可做反面推论。
:   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简美慧表示,死刑存废与有无违宪,为两种不同的问
: 题,但可以讨论,也就是要跟社会大众沟通,只要在凝聚民意的共识,可以消弥
: 疑虑下,并且有合理合宜的替代方案下,就可以检讨死刑存废的问题,法务部也
: 没有立法怠惰,法务部曾委托民意调查,了解民意对于死刑的看法有无改变,也
: 有做死刑的替代方案,法务部不是因为认为死刑违宪才去找替代方案,是用替代
: 方案跟民众对话。
:   简美慧说,声请人主张可以用终身监禁来替代死刑,那下次声请人会不会又
: 声请终身监禁违宪,指摘是酷刑、比死刑更不合人性?且所有人在等待司法审判
: 的过程中,不论是死刑或有期徒刑,也是一种煎熬,是刑罚本身使然,也不是制
: 裁,并非酷刑。
:   最高检察署检察官林丽莹说,民意不能作为宪法法庭解释宪法,但要特别注
: 意,有关于死刑重大争议,涉及的是价值判断,涉及人性尊严跟酷刑的定义,不
: 论是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都认为在解释人性尊严与酷刑时,都
: 要遵照当时一般社会的认识及价值判断,民意不能只单纯视为一般民意,特别是
: 司法院大法官也曾提到人民的法律感情还是要注意。
:   詹森林进一步提问,过去法务部在通奸除罪化、同婚议题上一直诉诸民意,
: 希望宪法法庭让步,而死刑是由没有民意基础的法官判处,难道大法官不能做宪
: 法教育或裁判吗?一定要跟民众妥协?
:   法务部检察司长郭永发表示,同婚、通奸除罪化等问题,都涉及个人法益及
: 自由,通奸涉及侵害配偶权,甚至有民庭法官还不认为侵害配偶权,此两议题与
: 死刑是极不一样的比较,死刑涉及重大的公共课题、国家的刑事政策,无法与之
: 比较。
:   郭永发指,去年法务部有办两场会议,听取大家对于废死的想法及意见,也
: 有做死刑替代方案的研究计画,但发包计画不代表法务部的立场是支持或反对死
: 刑,主要是为了广纳各界意见,并主张废死议题应该由立法者做最终定夺。
: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代表高涌诚表示,生命权不应无理被剥夺,当然包含
: 被害人,但被害人或家属的权益与死刑废除是两件事,并非对立关系,虽然多数
: 被害人一直认为死刑是正义的实现,但所有研究几乎都认为,死刑是最廉价的正
: 义,当国家用死刑去处理后,就忽略对被害人应该要的保护,以及社会犯罪成因
: 应了解的事项。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464818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