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8成民意反废死!大法官:不能做宪法教育 非要跟民意妥协?

楼主: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24-04-23 21:40:05
TVBS新闻网
2024/04/23 17:54
记者 潘千诗 报导
8成民意反废死!大法官:不能做宪法教育 非要跟民意妥协?
  宪法法庭12位大法官今(23)日听取死刑违宪方、以及死刑合宪方的正反意
见后,大法官詹森林疑惑,难道大法官不能做宪法教育或裁判,一定要跟民众的
意见妥协吗?法务部表示,死刑涉及重大公共课题、国家刑事政策,应由立法机
关做最终定夺。
  詹森林对声请人提问,假设事实明确、罪证确凿的杀人案,如:郑捷随机杀
人案、小灯泡遭当街杀害案,声请人是否认为死刑不违宪?詹森林也对法务部提
出疑问,指法务部从2002年起就对外表示,如果有替代刑罚,赞成废死甚至有
51.8%,为何法务部至今没有积极作为,比较尖锐提问就是属于立法怠惰?从死
刑确定之日起,被告等待被执行死刑的煎熬,就是一种“酷刑”,法务部如何看
待?
  声请人诉讼代理人李念祖律师表示,先谈“情节最重大的罪行”定义,1998
年罗马规约规定最严重罪行,有4个重大犯罪,情况比郑捷的犯罪还要严重,也
没有规定情节最重大罪要处死刑;1966年所订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
文字也禁止,在什么情况下处死刑,并宣告不可做反面推论。
  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简美慧表示,死刑存废与有无违宪,为两种不同的问
题,但可以讨论,也就是要跟社会大众沟通,只要在凝聚民意的共识,可以消弥
疑虑下,并且有合理合宜的替代方案下,就可以检讨死刑存废的问题,法务部也
没有立法怠惰,法务部曾委托民意调查,了解民意对于死刑的看法有无改变,也
有做死刑的替代方案,法务部不是因为认为死刑违宪才去找替代方案,是用替代
方案跟民众对话。
  简美慧说,声请人主张可以用终身监禁来替代死刑,那下次声请人会不会又
声请终身监禁违宪,指摘是酷刑、比死刑更不合人性?且所有人在等待司法审判
的过程中,不论是死刑或有期徒刑,也是一种煎熬,是刑罚本身使然,也不是制
裁,并非酷刑。
  最高检察署检察官林丽莹说,民意不能作为宪法法庭解释宪法,但要特别注
意,有关于死刑重大争议,涉及的是价值判断,涉及人性尊严跟酷刑的定义,不
论是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都认为在解释人性尊严与酷刑时,都
要遵照当时一般社会的认识及价值判断,民意不能只单纯视为一般民意,特别是
司法院大法官也曾提到人民的法律感情还是要注意。
  詹森林进一步提问,过去法务部在通奸除罪化、同婚议题上一直诉诸民意,
希望宪法法庭让步,而死刑是由没有民意基础的法官判处,难道大法官不能做宪
法教育或裁判吗?一定要跟民众妥协?
  法务部检察司长郭永发表示,同婚、通奸除罪化等问题,都涉及个人法益及
自由,通奸涉及侵害配偶权,甚至有民庭法官还不认为侵害配偶权,此两议题与
死刑是极不一样的比较,死刑涉及重大的公共课题、国家的刑事政策,无法与之
比较。
  郭永发指,去年法务部有办两场会议,听取大家对于废死的想法及意见,也
有做死刑替代方案的研究计画,但发包计画不代表法务部的立场是支持或反对死
刑,主要是为了广纳各界意见,并主张废死议题应该由立法者做最终定夺。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代表高涌诚表示,生命权不应无理被剥夺,当然包含
被害人,但被害人或家属的权益与死刑废除是两件事,并非对立关系,虽然多数
被害人一直认为死刑是正义的实现,但所有研究几乎都认为,死刑是最廉价的正
义,当国家用死刑去处理后,就忽略对被害人应该要的保护,以及社会犯罪成因
应了解的事项。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46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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