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死刑存废/宪法法庭辩论 法务部:死刑合宪!台湾有严谨审判、救济程序
2024/04/23 14:01:00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宪法法庭23日针对37名死囚声请宪法审查,开庭辩论死刑违宪或合宪。代表法务部发言的
检察司长郭永发认为死刑合宪,死刑并没有违反生命保障权、侵犯人性尊严,更非构成酷
刑。死刑是最后手段,是否违反平等原则要视个案而定。台湾有再审或非常上诉、宪法诉
讼等救济,无次数限制,已是严谨且有特别程序保障。上午场的开庭自下午1点20分结束
,下午2点30分续行辩论。
宪法法庭23日召开言词辩论,庭讯后须于3个月内宣判,若有必要,得延长2个月。除了声
请人方的诉讼代理人及法务部代表,另安排专家学者、鉴定机关、团体代表等陈述意见。
而原15名大法官中,有3人因曾参与死囚案审理或辩论,包括尤伯祥、蔡彩贞及蔡炯炖,
因此全案由12名大法官审理。
代表法务部的检察司长郭永发表示,大法官过去曾有3次解释死刑合宪,现行社会价值观
也没有改变,高达8成民众赞成应该维持死刑。而世界上多数国家皆透过立法、修宪等程
序废除死刑,必须立法及行政机关都有相当程度共识,但台湾目前尚未有共识,不应透过
宪法审查方式废除死刑。
而死刑并不是当然违反生命权的保障,宪法保障生命权也非绝对,必须符合比例原则。死
刑也并非当然侵害人性尊严,更当然不是“酷刑”,不违反比例原则,仅针对情节最重之
罪,无其他刑罚可能状况下的最后手段。
以日本最高法院判决,死刑是对生命永久剥夺,因此是否适用得非常谨慎,若犯罪责非常
重大之罪,死刑极刑在不得不然的状况下,是可以被接受。而刑罚本身,并不问种族、宗
教、性别、教育等差别待遇,符合平等原则。
在台湾,近5年来杀人罪确定的案件共476件,仅有1件死刑定谳,现在台湾的死刑审判程
序相当严谨。且台湾的死囚也有非常上诉、再审、宪法审查等救济方式,没有次数限制,
对于死刑已有特别的程序保障。
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委任律师陈淑贞则表示,经过调查,高达96%以上的被害人家属反对
废死,国家既然有死刑存在,就应该执行,否则如何保障被害人权利,死囚在监长年持续
等待执行,也是一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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