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官业务多根本是自找的吧

楼主: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24-04-20 14:32:19
这标题本身就带有偏见好吗......
法官的案件来源又不是只有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也不是只有诈欺。还有民事、家事、行政
诉讼和一些商务诉讼案件...这些其他类型的案件量增加到底和量刑有什么关系呀...民事家
事行政诉讼本无判刑问题...
而且今天就算仅针对刑事案件好了,就你乡民特别聪明最聪明,只有你有听过乱世用重典
、唯一死刑好棒棒,法官都不知道判重一点被告比较会怕?如果只要把宣判的刑度增加,
被告就不会再犯,一般民众也不敢轻易犯案,刑庭法官案件量就会大量减少?那为什么刑
庭法官何乐不为?发这种废文的人真的有去研究或思考过背后可能的原因吗?又有认真、
数据化地实证分析判决量刑的理由,还有对应的犯罪情节吗?只是一句乱世用重典的屁话
谁不会?
基层法官也不是想判多久就能判多久,判太重还会被被告、律师靠北上诉,然后第二审、
第三审遇到一些想当好人的慈悲法官就把你一审判决撤销说你判太重...这部分是一审基层
法官所能完全决定的吗?实务上如果一审判决背离行情太多,高机率就是被上级审撤销,
你太多判决被撤销接下来可能就影响你未来的考绩、升迁...法官也不过就是人而已,你觉
得基层法官有多少想和二审量刑的行情对干?甚至你还没一审判决,说不定庭长、审判长
就会以你判决量刑过重,而把你的判决挡下来了(以前很长一段时间诈欺案件都要合议)
...... 如果民众真的觉得所谓诈欺案件的量刑太轻,与其躲在萤幕后面一直痛骂法官,不
如直接呼吁立法委员修法把诈欺案件的低刑大幅拉高比较实在,底刑增加,法官也就没有
轻判的裁量空间了......在没有和解、赔偿、征得被害人原谅之类什么特别原因,法官也不
敢随便适用减刑条款啦......
然后诈欺案件增多本身和人头帐户容易浮滥开户,人头门号随便就能申请取得,第三方支
付公司也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能轻易成立,还有虚拟货币被用来洗钱也缺乏金融监理单
位的管制...这些都会被用来当作诈骗和洗钱的工具,这些前端犯罪预防的工作,金管会、
NCC、数发部都没有认真做好,银行遇到高级客户怕得罪也不会多认真做好洗钱防制的流
程,进而导致诈欺案件增多,这部分难道也是法官的错?法官也只能等到检察官起诉后再
来审判。
前端犯罪预防政策层面的工作,根本不是法官所能决策的范围,如果一开始就增加有类似
前科者设立帐户的门槛(禁止他到各家银行再开户、禁止使用网银、每日提款金额降低)
。也不让一般人随便就可以申办好几只门号,随便就能成立代收付公司,事先就减少诈欺
集团可利用的犯罪工具和资源,我就不相信诈欺案件的数量不会降低...
还有某部分法官工作量的增加,反而是最高法院、大法官为了保障被告或受刑人,增加了
一堆程序保障的机制,要求法官不分案件类型大小,都要尽量让被告、受刑人陈述意见,
判决理由也要尽量详细交代每件事,这部分就是坐在高位的同业增加工作量给基层的法官
了......
最后,我是觉得啦,如果法官这么努力换来的也只是这么多的谩骂和批评,得不到任何掌
声,上面的高官们也不改变政策,那还是顾好自己的身心健康和家庭比较重要,比较实在
,毕竟案件是国家的,身体健康和家庭是自己的,当面对不合理或过多的分案量,与其贡
献太多心力在这些民刑事、行政诉讼案件上面,还不如降低办案品质或者慢慢办就好,把
多一点时间花在投资自己和家人更有意义...反正欧美国家办案更没效率,但领得薪水比台
湾司法官高得多,他们国家的民众反而不会像台湾刁民一样,那么不理性地ㄧ味批评法官
...办案太累的法官应该多为自己着想一点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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