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有毒品、枪砲弹药管制条例前科,
吗啡成瘾的病人,
来医院要医护人员照着他的要求打管制药。
医护给其他种止痛,比较不会成瘾,
他就恐吓跟大小声。
医院虽然有通报医疗暴力,
但是被检察官不起诉。
现在再议也被驳回了,
他人又回来医院要打止痛药了,
请问市井小民该如何处置?
不起诉处分书内容如下
https://lurl.cc/ybMFg
内容大概就是
对医护说
“啊你上下班,都有固定时间嘛,哪一天出事我不知道”
“我的朋友说不定哪天就会来找你,我不是威胁你,我是先口头上跟你报告。啊你如果要
报警,现在报警没关系。陈盈助你知道吗?嘉义名人陈盈助”
“因为我就是犯人,开枪打死人,高雄市、台中市,然后我随时都会开枪”
检察官觉得“被告系因身体疼痛以致情绪过激所致,尚难认为系以使人生畏怖心为目的”
恐吓危安不成立
对护理师拍照以后,打电话给友人说“我传两张照片给你,明天早上8点到10点到指定的
地方等我,抓去山上关三个月狗笼”
检察官觉得“与被害人尚有一段距离,且未指明实施对象,罪疑为轻不起诉”
寻求法制内保护也无效,
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医院人力真的很缺乏,被恐吓的护理师说不想再追究,纷纷离职了;被恐吓的传送班长虽
然嘴巴上说不怕,但也提早退休离职了。
可惜就是没人有经营人脉,有没有人可以帮忙联络盈助大哥,说有人打着他的名号在外面
招摇撞骗蹂躏医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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