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准司法官问那话儿长度“你有17?”.....

楼主: JAL96 (JAL96)   2024-04-19 21:24:02
自由
准司法官问那话儿长度“你有17?”.....还偷登学员信箱 司法官梦碎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吴姓男子通过司法官考试,却在司法官学院受训期间,偷拍男学
员仅穿内裤的照片,还问生殖器长度称“你有17?”,担任实习司法官时,又涉登入男学员
电子信箱,并删除邮件,最终被废止受训资格,最高行政法院判吴败诉确定,当不成司法官
;吴另案与讼,最高行政法院今仍判败诉确定。
吴男于2019年考上司法官考试,参加司法官学院举办为期2年的司法官第60期职前训练,受
训结束后,若无意外,原本可望成为检察官或法官。
没想到,吴男竟在司法官学院的宿舍,趁已婚的男学员不注意,偷拍他穿内裤或内衣的照片
,还以即时通讯软件LINE询问他的生殖器长度问:“你有17?”,遭申诉性骚扰。经司法官
学院性扰申诉处理调查小组审议结果,认定吴男性骚扰成立,将他记2次申诫,并下令他受
训期间不得接触被害人。
2021年2月,吴男被分发至南部某法院担任实习司法官时,利用和该男子同一单位的机会,
在1个月内擅自登入男子的电子信箱高达72次,浏览其电子邮件,还动手删除部分邮件,遭
司法官学院记他2次大过,最后决议废止其司法官受训资格,司法官梦碎。
吴男不服,提起诉愿遭驳回后,共提起2件行政诉讼。吴男在第一件诉讼指称,废除他受训
资格及将来取得司法官职位服公职权利,有重大瑕疵、违法,应予撤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司法院学院举证认定吴男受训期间品行操守不良,情节严重,
符合训练办法等44条等规定,遭保训会废止他司法官受训资格,于法有据,判他败诉。
吴男不服,提起上诉,但最高行政法院认定北高行判决并无不当,吴男上诉不合法,去年8
月判决驳回定谳,确定当不成司法官。
吴男另案提起第2件诉讼称,因实习的法院违反司法院资讯安全管理要点第43点规定的疏失
,未将公务电脑内原有的个人重要资料资料清除,即交付给他使用,导致他不小心违法,他
的过错未达记2大过的程度应予撤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惩处于法有据,判他败诉,吴男不服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今判他败诉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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