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mm (S e t h)》之铭言:
: 但是台湾最后还有可呆下来的环境
: 是因为这群考出来的法官还在撑著
: 至少有个基础公正信赖的环境维持
: 被你们这样说
: 也跟着崩了
: 我看就完蛋了
: 直接墨西哥化
唉... 其实乡民讲得也没错:
不是就是自己生出来的案件量,
尤其是诈骗案,
怪谁呢?
我可以给个10年前我经历的明确数字:
2800万, 判15.... 个月! 其中600万有追到,扣押中,均已证明.
我超不爽, 上诉, 改判为18.... 个月!!
透过打听, 才知道这是二审的平均值.
这十年, 刑期又贬值了多少?
更不用说虽然“连续犯”已废除,
但实质上仍然用定执行刑, 贯彻“连续犯”的胡搞作法.
这边我要跟大家报告一下:
乡民们可能有所不知, 在台湾, 犯罪犯罪愈多,
刑期打折数就愈多唷~~
整个法院系统就是用买一千送一百的百货公司方法在促销/鼓励犯罪,
然后案件量开始上来了/业绩出来了,
开始说案件量太多/柜台忙不过来,
这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