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Iwin两则最新消息 争议听说落幕了

楼主: d8888 (Don)   2024-04-12 15:11:12
※ 引述《b00668880 (请给我黄金)》之铭言:
: 还有一个问题齁
: ※ 引述《AE86 (藤原豆腐)》之铭言:
: : 说实话我不懂是落幕在那?
: : 二、动漫 (含二次元创作) 如内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兽性交等而无艺术性、医学性或
: 教
: : 育性价值,依刑法第 235 条处理。
: 人兽交的定义要不要确定一下?
: https://i.imgur.com/FrxEuME.jpg
: 从几号开始叫兽?
: 就不要以后看守所挤满了毛毛绘师欸!
根据你图片,答案是都不算释 617 的人兽交
释 617 的背景,是晶晶书库同性恋真人猥亵物引发刑 235 违宪争议。
大法官是为了裁定立法者可以管哪种真人猥亵物才做出释 617,所以释 617“人兽交”的
“人”指的是自然人。台湾也从来没有任何大法官解释或法律,说虚拟人物或动漫人物也
算法律上的“人”。因此,要说创作符合释 617的“人兽交”,必须至少作品中有“人”
:自然人或极度逼真,足以认定为自然人的假人。原 PO 图片中的芙瑞不管几号都算不上
,如果有色情内容算软芯,需做好分级隔离措施以避免触犯刑法妨害风化罪。
“人”的定义之所以需严格厘清,主要是牵涉“法明确性”“罪刑法定”。如果虚拟人物
也算人,那以后电动和电影里面杀人也触犯杀人罪了。要管理虚拟人物,也应当仿照国外
做法,将虚拟人物明文列入处罚对象(如英国 Coroners and Justice Act 2009 明文列
入 image of an imaginary child 也违反刑法),方于法有据。否则,现行法律只处罚
“儿童及少年”的性影像、图画...,没提到虚拟人物,硬要鬼扯虚拟人物也是人,严重
违背一般人法律常识、违背法明确性、与同体系法律的解释冲突,纯属法盲鬼扯低级笑话
。高举保护儿少当理由,就可以把罪刑法定和法治国冲进马桶了?
这样的解释也才不会违背释 617 大法官言论自由和性秩序两者兼顾的良苦用心。对性言
论的管制必须根据其对善良风俗冲击的严重程度,做轻重不同的处理,方才符合比例原则
,否则释 617 也没必要分什么软硬芯。而虚拟情节对善良风俗的冲击本来就小于真实情
节。例如虚拟虐猫(汤姆猫与杰利鼠)很多人都爱看,但真实虐猫(中国人活猫剥皮,活
猫放进果汁机,活猫泼强碱旁观其融化....)大家就不能接受了。若虚拟、假的人兽交对
善良风俗的冲击先天就远低于真实人兽交,那采取较宽松的软芯处理也是合情合理。
结论就是,台湾是民主法治国家,要保护儿少也当照规矩来,尊重法治国基本原则还有他
人的自由。如果只想要打“色情”,民主法治都不用管,官员拳头大硬上就好,那欢迎游
去中国,当荣誉中国人。台湾人不会放弃得来不易的民主、自由、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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