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诓下架性影像却贩售创意私房 警员判1年10

楼主: nk11208z (小鲁)   2024-04-10 21:28:58
中央社
诓下架性影像却贩售创意私房 警员判1年10月
中央社 记者 谢幸恩台北10日电
刘姓警员向3名性影像遭散布的未成年被害人,佯称协助下架影像,却借此取得影像并贩
售获利5万余元。北院认为刘男败坏警箴,且影像无法回收,判处1年10月徒刑,不宣告缓
刑。
判决指出,刘男于民国106年12月23日及107年7月28日在“创意私房”网站注册2组会员帐
号,经代号“老马”及林姓男子审核、商定售价,由刘男于网站上刊登贩售猥亵影像。
检警调查,刘男分别透过IG、脸书(FACEBOOK)私讯性影像遭散布的3名被害人,声称能
以警职身分协助她们下架、删除影像,却要求她们拍摄相同姿势的影像,才能删除原本遭
外流的影像。
检察官认定,刘男借此手法取得性影像的贩售所得4万2294图币,经兑换提领后,约获利
新台币5万2500元,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刘男。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刘男表示,主观上认为3名女子已成年,但法官依据刘男与被害人
的对话纪录,及被害人的证词,足认刘男明知其中1名被害人为高中生,另2名被害人极有
可能未满18岁,有贩卖未成年猥亵影像的故意。
北院认为,刘男行为时,涉犯修正前儿少性剥削条例的贩卖少年为性交、猥亵行为的电子
讯号罪,刑法贩卖猥亵物品罪,个人资料保护法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且因成年人故意对
少年犯罪,得依个资法、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法院审酌刘男于案发时身为警察,明知“创意私房”网站为贩卖偷拍、同意拍摄但不同意
外流、未成年等非法性影像的非法论坛,不但未依法查缉,反加入、甚而提供性影像于网
站贩卖,败坏警箴,全无可取。
法官认为,刘男利用性影像遭外流的被害人急欲下架影像的心理,再行骗取被害人拍摄更
多性影像并贩售,考量刘男犯后仅坦承部分犯行,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及获得被害人不予
以追究,判处刘男有期徒刑1年10月。
法官另表示,虽然刘男涉犯罪名刑度为有期徒刑2年以下,考量被害人性影像不但被上传
网络,且已被论坛会员购买下载、持有,根本无法回收、删除、流传,因此不宜宣告缓刑
,仍可上诉。(编辑:吴协昌)1130410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410042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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