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控小五导师要她摸鸟7年后“凭梦境提告” 高院还清白但教职早飞了
4.完整新闻内文:
基隆一名国小导师被控11年前邀5年级女学生看A片,再拉下自己的裤子要女学生碰触生殖器
还上下摆动,基隆地检署依对未满14岁女子为猥亵行为罪起诉。导师喊冤称穷困才考师院,
不可能为私欲毁前程,并指女学生7年后才提告,且她因病住疗养院,检方依“梦境”起诉
。一审判导师无罪,台湾高等法院驳回基检上诉。
依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导师可望无罪确定。该名导师后来在台南市的国小任职,校方早在
2019年9月20日的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上就因认定构成性骚扰、情节重大,解聘了这名导师
,他再申诉也被驳回。
这名老师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担任提告的女学生五年级导师。女学生指控,某天中午午休
时,老师带她到教师休息室看A片,接着自己拉下外裤拉链、露出生殖器,要她的手去摸。2
019年4月,女学生首次到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接受治疗,她主动向国小辅导老师说出
遭猥亵的事,高中辅导老师得知后即做儿少保护案件通报。
导师否认犯行,说“整件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并指女学生上六年级时因遭男同学霸凌、
被班上集体排挤进辅导室,如果他真有这种癖好受害者不可能只有她一人。对于国小性平会
一开始就认定他有罪,他感到很委屈。
律师也辩护称,女学生凭著7年后“突发的记忆”来指控导师,而且还是因为罹患精神类疾
病入住疗养院,所述是否在正常身心下表达,大有疑问;女学生因高中课业无法符合家庭期
待,压力爆发,精神疾病与她的指控没有关联。
女学生2023年5月16日到高院具结作证,当时她已满20岁。女学生表示,和五年级导师的关
系还不错,国三会考完还曾问可否可以找他?她因高中时住进松德院区,打电话给国小辅导
老师说某晚梦到男病友裸奔,睡觉就梦见男生的下体,勾起她国小五年级发生事情的回忆,
她想跟国小辅导老师确认有无此事,对方说“没有”。
女学生认为她是到高中以后“那段记忆才被打开”,国小发生事情到高中这段时间,她没有
记忆。
心理咨商师则表示,女学生2021年间接受辅导、治疗,她在住院时曾说自已被男网友性侵、
被抓到车上轮奸,也曾说被小学同学与朋友强暴,但却都没有报警,说法有出入。
高院认为,透过女学生各项辅导纪录、病历资料等事证,无法让人相信女学生说的是真的,
且专家意见书对于她“回忆起”本案及前后所呈现的身心症状,在精神医疗、心理鉴定上的
研究与实证说明,与相关事证所得并无矛盾,检察官上诉无理,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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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社群媒体跳出清凉的画面
足以引起性欲算公然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