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yyamada: https://i.imgur.com/S1dQj7O.jpg111.250.68.126 04/05 19:01
林志洁教授,要不要翻翻看585号释宪案大法官怎么说的?
立法院为有效行使宪法所赋予之立法职权,本其固有之权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调查权,主动
获取行使职权所需之相关资讯,俾能充分思辩,审慎决定,以善尽民意机关之职责,发挥
权力分立与制衡之机能。立法院调查权乃立法院行使其宪法职权所必要之辅助性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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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调查权行使之方式,并不以要求有关机关就立法院行使职权所涉及事项提供参考资
料或向有关机关调阅文件原本之文件调阅权为限,必要时并得经院会决议,要求与调查事
项相关之"人民"或政府人员,陈述证言或表示意见,并得对违反协助调查义务者,于科处
罚锾之范围内,施以合理之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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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讲:
1. 立法委员的调查权为其辅助权力
2. 针对重大议案本来就有权力传唤人民及政府官员
3. 对违反协助调查义务者,于科处罚锾之范围内,施以合理之强制手段。
不管怎样,听证调查,有必要时本来就可以传唤人民。
现在顶多是怎样让立委在执行时,有法可循。
加油好吗?林志洁教授。